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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从个人信息直连到须征信机构介入,互联网贷款再迎变局
当互联网平台流量、数据优势消失,互联网贷款模式或再度被重塑。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征信管理局向部分网络平台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以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须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
一家北京互金平台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消息,并表示通知是此前央行等部门约谈13家互金平台的后续,要在平台和金融机构中间加入征信机构。
据新华社报道,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从事金融业务的13家主要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并指出约谈的企业具有综合经营特征且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暴露的问题也较为典型,必须率先严肃纠正。
因此,尽管名单之外的多家助贷机构对澎湃新闻表示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但均对此消息十分关注,有助贷机构在评估“断直连”后的可能影响。
若助贷行业开启“断直连”,或许意味着,以往银行提供牌照、资金,互联网平台提供流量、技术的互联网贷款形态将进一步发生变化。
直连风险:信息安全与持牌问题
为何监管要求平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断直连”?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直连”有数据处理规范的问题以及持牌的问题,前者涉及信息的安全和保护,后者涉及信用管理体系的干扰。
他进一步指出,第一,“直连”可能导致平台或者数据公司收集的隐私数据被滥用、泄露;第二,数据公司在实践上发挥征信机构的功能,经常把客户画像或者风险评级、信用评级直接发给银行作为风控的依据,因此涉及到了持牌问题。理论上,征信通过对不良信用等级的区分,根据信用等级违约情况惩戒,带有一点社会治理内容,因此有资格进行信用评级的机构,主体本身应受到强监管,或者至少持牌经营。
西南财大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也对澎湃新闻记者提到,个人数据在金融领域变现需要个人征信牌照的支撑,先前以营销服务或者系统技术服务等收费,模糊数据直接收费,是互联网平台的变通方法,也造成了数据采集和使用方面的乱象。
他还指出,而且相关合作机构过度依赖于互联网平台的数据黑箱子,无法在风控方面做到独立性,可能意味着大量的潜在金融风险。
实际上,在央行等部门4月29日对13家互联网平台的约谈中就提出,要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按照上述央行征信管理局的通知,整改互联网平台机构被要求与金融机构形成“平台一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模式。上述北京互金平台人士表示,是要在平台和金融机构中间加一个征信机构,平台未来可能会按照征信机构对于数据的要求取数,由征信机构给金融机构数据。
曾刚认为,断直连后,三方的业务流程保护了数据安全性,同时也对整个信用管理市场进行了规范。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也指出,三方业务合作模式有助于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个人信息在不同机构之间的传输与共享。但当前个人征信牌照的数量依旧偏低,在持牌征信业务具有广泛市场与前景的大环境下,可推动和促进更多机构纳入到个人征信牌照的领域范围内来,进一步激发征信市场的活力。
当前,个人征信机构主要为央行征信中心和以及两家市场化的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其中,朴道征信股东包括北京金融控股集团、京东数科、小米等5家企业,百行征信由中国互金协会和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成立。
助贷机构:模式重塑、行业分化
互联网贷款是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优势互补下的共生产品,一位民营银行的从业人士此前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市场端,互联网平台依靠渠道优势,数据优势,帮助银行完成贷款的过程,称为“助贷”。在资金端,银行若联合互联网平台一起放贷称为“联合贷款”。
此前,在2020年7月出台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2020年11月出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2月2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联合影响下,联合贷款规模受到大幅限制,而不需缴纳保证金“兜底”,只赚取获客(流量)与风控服务费的轻资本模式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助贷业务的新方向,在乐信、360数科的季度和年度财报中,均多次强调了轻资本模式的发展情况。
但轻资本下的助贷模式由于“直连”形式仍存风险。
“轻资本的转型正是在于其手上掌握的数据,只有少数重要互联网平台才具有这个可能,但现在对于数据治理的规范,可能意味着互联网平台手上的数据并非可以随意变现。在如何进行数据在金融领域变现方面意味着新的合规模式需要探讨。”陈文说。
“在这种背景下,未来助贷行业恐怕会面临着比较大的调整,行业分化可能会进一步的加剧。”曾刚说。
他认为,轻资本与重资本倒无所谓,但助贷机构必须要找个人征信公司合作,或者获得个人征信的牌照。合作可能会带来中小型的助贷机构成本的上升,以及业务效率的下降。头部的助贷机构因为数据比较全,找征信机构合作比较容易,或者自己能申请征信牌照,原来的业务模式只是调整了业务的流程,相应的合作空间依然还在。小机构如果找不到相应的征信机构,未来的助贷业务模式恐怕就会存在很大的问题。
一位上海互金行业从业人员也对澎湃新闻表示,若助贷行业出台“断直连”政策,其业务部门可能会调整后续业务合作模式。
“比如联合贷,自己作为出资方,在助贷导流逻辑中,助贷机构的角色就不一样了,”他表示,可能助贷机构又会尝试做联合贷款,“现在就是各个模式逐一打压,打压完一圈后,能活下来继续做的,就是赢家。”
7月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表示:“目前存在多个市场主体多头收费的问题,比如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通过导客引流来收取费用,可能占6%、7%,再加上一些提供风险缓释措施的市场主体收取6%、7%,真正银行收的可能也就是4%、5%。”郭武平提到,减费让利既要规范银行,同时还要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等与融资收费相关的其他市场主体加大规范力度。
金融机构:风控能力进一步回收
“目前还不知道征信机构会如何要求助贷平台,如果征信机构严格要求平台获取数据的类型,那么可能会改变现在平台和金融机构共建风控模型的逻辑,助贷的风控逻辑就会有很大变革。”上述北京互金平台人士称。
“对于倚重助贷、联合贷业务的持牌金融机构来说,或将倒逼其强化获客、风控等能力,加强内功修炼。”苏筱芮表示。
曾刚提到:“短期虽然对银行业务可能会产生一点影响,长期可能会有助于督促银行去建立核心的能力。”
他指出,原本直连的模式中,银行、持牌消金的确成本相对较低,但一方面获取数据与数据分析是风控的流程,风控交给助贷机构银行无法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从银行长期发展看,核心能力没有提升。
“下一步银行和征信机构的合作,以及基于征信机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的能力未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或者是可持续发展还是好处的。”曾刚进一步指出。
实际上,强化银行风控能力一直是监管重点趋势。
此前,2020年7月出台的《办法》相较于5月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商业银行不得因引入担保增信放松对贷款质量管控”这一表述,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宇、陈嘉伟认为这是强调商业银行应当具备对互联网贷款的自主风控能力。而《通知》更明确提出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
征信机构桥梁作用怎么发挥待解
曾刚认为, 监管目的是规范互联网贷款的合作模式,管理风险,但不能因为模式转换过程影响助贷产生的积极效果。从某种意义上,助贷提升了银行放贷能力,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比较显著,如果换了模式后,原本信贷无法投放,也不符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
“短期如果造成了太明显的信贷投放下滑,对充分发挥银行的服务,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恐怕也有影响,这里面有一个长短期的权衡问题。”他表示,短期需要考虑节奏问题,实现平衡。
另外,曾刚也表示,未来三方合作模式也需要时间探索。
“征信机构作为通道桥梁会发挥什么作用?被动还是主动?征信机构层面有没有新的模式创新?总体模式变的比以前稍复杂一些,三方的利益诉求要在一个模式中得到很好的平衡,各方还要通过充分博弈去探索。”他说。
与此同时,平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断直连”也并不容易。苏筱芮提到,市场要全面整改,还需要双管齐下,从平台机构与持牌金融机构分别入手,督促各方厘清各自权责、理顺业务结构,按照个人征信的合规要求开展个人信息的采集与共享。
“从业务层面看,未来涉个人信息共享流程需要按照个人征信的基本要求去开展和执行,各方需要积极对接持牌征信机构;从技术层面看,如何在兼顾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提下去提升贷款风控的质量与效率,还有赖于隐私计算的不断发展。”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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