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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杜文案重审宣判:公款送礼无实据,130万未给赵黎平
7月17日上午,内蒙古杜文案重审宣判:呼和浩特市中院认定杜文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这一职务犯罪案,发端于多年前的一起土地纷争。时任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的杜文,参与了这起土地案的“协调”,而后被控贪污公款,于2012年8月一审获刑15年。内蒙古高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曾报道,坚持喊冤的杜文称自己全程只是帮领导“跑腿”,从未吞下公款。杜文还曾在庭审中爆出,其中一笔130万元的款项,实际上给了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今年3月,赵黎平因涉故意杀人被捕。
不过,赵黎平在被捕后依旧否认杜文的说法,并称这“纯属毫无根据的凭控捏造,是蓄意诽谤”。
澎湃新闻注意到,判决书亦认定这130万元系杜文占为己有,因“无证据证实”这笔钱给了赵黎平。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只是拿钱帮政府“跑腿”,杜文曾称自己还花了7400元买皮画,送给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
2014年11月,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并于今年2月被“双开”。
今年7月1日开庭时,检方表示无法联系上朱明国。判决书最终认定,杜文的这一辩解也无证据证实。
杜文还曾表示,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的乌兰巴特尔知道这是公款送礼行为,且有录音为证。录音中疑有乌兰巴特尔陈述给公安送礼400万元等内容。
呼和浩特市中院曾两次与乌兰巴特尔取得联系,希望提取对方语音样本做声纹鉴定,但对方均予拒绝。
判决书称,对于杜文所称的本案相关钱款系政府公款送礼,“经查,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杜文的辩护人王甫向澎湃新闻指出,本案第一次一审宣判后,被内蒙古高院发回重审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次判决与之前相比,依旧没有消除诸多证据的疑点,“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背黑锅。”
杜文之妻告诉澎湃新闻,法院宣判后,杜文当庭表示“要上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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