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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政治婚姻:宰相如何选女婿
公元1002年(即宋真宗咸平五年),参知政事王旦家中一片哗然。因为最近的科举考试刚结束不久,王旦便突然宣布,他有意将长女许配给一位名叫韩亿的新科进士。
王氏族人都颇为震惊,固然此女婚事长期悬而未决,但正是王旦本人拒绝了众多名门盛族的求婚。如今他竟提议要把她嫁给一个家世不甚显大,而且还带着孩子的鳏夫。即便韩亿能在竞争激烈的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但王氏族人一向视此女为掌上明珠,他们还是希望看到她能嫁入“大家著姓”。然而,王旦主意已定,他坚决打断了族人们的吵嚷异议:“此非渠辈所晓知也。”这篇墓志撰写时,此事诚然已经时过境迁,无法判断墓志中所描述的有关王氏族人的场景是否确曾发生。但重要的一点——韩亿出身不及王家尊贵,其他史料显然可以加以佐证。于是,王小姐便成为韩亿的新娘。
大约一个半世纪后,中国南方义乌一位家业兴旺的田主遇到了自己的家庭烦恼。何恢为家庭福祉操劳一生,通过他的苦心经营,何家富甲一方。如其所愿,长女嫁给了一位进士,何恢想给次女也安排一桩同样的婚事。然而问题在于,他刚刚科举入仕的弟弟何恪,颇有些书生气,力主一位叫陈亮的本地寒士做何恢的女婿。
何家其他亲属均与何恢意见一致,认为陈亮前途渺茫:陈家家境贫寒,陈亮本人虽不乏学术声望,也仅通过漕试而已。何恢一度举棋不定,但在何恪一再坚持下,何恢最终无奈道:“宁使吾女不自振,无宁异日不可以见吾弟。”1165年初,何小姐嫁给了陈亮。
这两桩宋代婚姻间隔了一百五十余年,所涉及家庭的社会政治地位截然不同,但(至少记录者是如此描述的)二者之间在某些方面几乎毫无二致。在两个例子中,我们发现都有一位长辈被准女婿学问上的潜质所吸引,均有持不同价值标准的其他族人,感觉两人并不般配。
王旦(957—1017)宰相与何人缔结婚姻?
事实证明,迄今为止,宰相之间的主要亲戚关系包括他们后人特别是其子孙之间的婚姻。换言之,除少数显著例外,宰相之间的姻亲关系建立在两个家庭的政治地位都已经根深蒂固之后。
王素的姐妹(王旦的女儿)分别嫁给吕夷简之子(吕公弼)、范质之孙(范令孙)和参知政事苏易简之子(苏耆)。类似的,贾昌朝的女儿分别嫁给了庞籍之子(庞元英)和宋庠的侄子(宋惠国);李迪的女儿分别嫁给王旦的侄子(王端)、陈尧佐之子(陈袭古)和向敏中的孙子(向绛)。王安石与曾布、蔡京和吴充是姻亲——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虽然关于北宋宰相的史料相对详赡,表明这一时期这种类型的关系显而易见,但在南宋也可以找到类似现象。
通过这种方式,相门与其他几个政治地位相侔的家庭建立亲戚关系属于司空见惯;此外,两位宰相经常由于他们同代后人之间多重姻亲纽带从而水乳交融。
有时,两个家庭只是简单的互换新娘。恰如前文所示,王旦的女儿嫁给吕夷简之子:王旦的儿子(长子王雍)则娶吕夷简之女。
在其他情况下,相门的几位女性(姐妹或堂姊妹)嫁给另一个相门的男性后人。如苏颂的两个孙子分别娶毕士安的后人。当两个相门之间的姻亲纽带因为儿媳的早逝(经常是在生育时)受到威胁时,逝者家庭的其他女性(通常是妹妹或堂妹)嫁给鳏夫是恢复平衡的常见做法。这一不幸见于庞籍的两个女儿先后嫁给宋庠的同一个儿子,也见于韩琦的两个4代后人与南宋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刘珙的婚姻中。
除了彼此之间互相通婚,宰相后人也与皇室联姻。宋代最早的宰相几乎清一色都成为皇室姻亲:范质来孙(范世德)娶宗室女;魏仁浦之子(魏咸信)尚公主,曾孙女嫁与宗室;王溥之孙(王贻永)尚公主;赵普之子(赵承宗)娶公主之女;沈伦之孙(沈惟清)娶宗室女。
这些婚姻无疑体现了宋初帝王强化与效忠新王朝的权贵们之间同舟共济的努力。即便在宋朝统治完全巩固之后,皇室成员与朝廷位极人臣的官员后人之间的通婚仍在继续。如向敏中的儿子(向传范)娶了宋朝开国皇帝宋太祖的曾孙女,他的曾孙女则成为宋神宗皇后。韩琦之子(韩嘉彦)尚宋神宗之女,蔡京之子(蔡鞗)尚宋徽宗之女。这种做法也持续至南宋。
如同宰相后人彼此之间的联姻,相门与皇室的联姻通常持续数代。与大多数相门不同,皇室在等级上不会没落,这些反复的婚姻给当事人家族带来的好处绵延不绝。那些与皇族关系最紧密的相门,很可能并非偶然,同时也是存在时间最长、材料最丰富的宰相之家。
出身平凡的“进士女婿”
但相门缔结的具有政治意义的婚姻并非全都涉及权门子弟。因为有时候,政治显赫之家选中的女婿——虽然他们最终飞黄腾达——但结婚时,他们的政治地位或社会地位尚不突出。这种关系的社会意义与名门望族之间亲戚关系的社会意义完全不同,需要更深入的考查。
在王旦长女和进士韩亿的婚姻中,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关系的一个实例。什么原因促使王旦无视其族人的意见?王旦明确反对盛族是选择姻亲有效尺度的观念,反而认为盛族的后人往往“骄堕恣放”。虽然墓志撰者并未明言王旦在韩亿身上有何发现,却清楚地将王旦的选择与韩亿刚刚中进士之事联系在一起。科举考试竞争残酷,韩亿1002年中进士,本年度进士解额突然大幅收缩,而之前科考解额还很宽裕。韩亿能中进士高第,这一点想必在王旦决定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王旦选中了女婿,即便这个女婿尚未自振,却已昭示其前途不可限量。时间流逝证明了王旦的英明决定,因为不仅韩亿成为参知政事,与他相比,两个儿子在官位上均更胜一筹。北宋末年,提及韩氏家族,任何人都不会认为其不及王氏家族。
同样的,虽然陈尧佐侄女(贾昌朝之妻)的墓志铭撰者强调她的丈夫出身孤寒,他们结婚时贾昌朝尚且默默无闻。这点在同一墓志撰者所撰的贾昌朝墓志铭中得到证实,墓志撰者指出贾昌朝少孤,母亲日教诲之。虽然贾氏政治身份似乎比王氏略高,贾昌朝父祖都是正八品官,曾祖父仕后晋,并在宋朝担任正四品官,一位祖叔拥有类似的官品,但如同王曾,贾昌朝也是低级官吏之子。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桩婚姻在贾昌朝金榜题名之后缔结,并且很可能也晚于他单独受到判国子监孙奭的称赞。贾昌朝于1017年初中令人羡慕的进士第,并且在1023年之前,他曾得到孙奭赞扬。
不难看到为何这一步如此诱人。既然无法确保达官显宦之子能够步其父后尘,那么,比起在其他业已发达的家庭上孤注一掷,与极具潜质的进士缔结秦晋之好似乎更值得冒险。最起码,这是避开婚姻赌注风险的合理方法。
从新科进士角度,娶达官贵人之女所带来的婚姻优势显而易见。在其岳父一边,年轻人会接触到其他有影响力的人物,以及朝廷政策的实际运作。下面轶事完美体现了这一点:
王沂公曾、李观察维、薛尚书映,一日谒公(王旦),公托病辞,薛有不平之色。公婿韩亿在门下见之,一日以启公,公曰:“韩郎未之思耳,王、薛皆李之婿,相率而来,恐有所干于朝廷。事果不可行,阻之无害;若可行,答以何辞?执政之大忌也。”韩乃谢曰:“非亿所知。”后果李文靖有所请。(《宋人轶事汇编》卷5,第195页)
此处我们不仅看到韩亿经常随侍其岳父左右,而且翁婿之间最重要的政治方面的关系:潜在的政治青睐以及从政实践培育的过程。有充分资料显示,女婿们——或者至少是势要之人的女婿们——与其岳父关系密切,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干脆居住在他们岳父家中。
权贵的策略:以婚姻维系身份地位
宋代宰相们子女互相通婚,女儿嫁到皇室,诸子尚公主,接纳极具潜质的年轻人作为女婿,这些婚姻揭示了宋代政治与社会地位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首先,大多数这些行为反映了那些高踞权力金字塔顶端之人与其他地位相侔之人缔结婚姻的简单趋势。用中国人的说法,这些是“门当户对”的婚姻:换言之,它们符合中国人长期以来的观念,即最匹配的婚姻起码是那些地位基本持平家庭的结合。
对宰相而言,为子女安排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首先要自我定位——这一点有助于解释为何王旦族人们对王旦长女要嫁给一个在政治或社会上无足轻重之人的前景堪忧。在更实际层面,两个政治上举足轻重家庭之间的联姻,瞬间放大了提供给双方的有用关系网。在关于宣抚使(从一品)安丙的孀妇、签书枢密院事魏了翁女儿的一则轶事中,婚姻决定这个方面的重要性得到了生动体现。轶事言及乡人们争先恐后要娶这个孀妇为儿媳:因为他们认为她与两个重要家族有亲戚关系是一种资产,而并未将她曾经已婚视作缺陷。她最终嫁给北宋宰相刘挚的第6代孙、四品官刘震孙。
刘挚(1030—1098)同时,宰相后人之间互相通婚很可能也是一种策略:这种婚姻不仅是为了标榜家族当前崇高的地位,同样也是增进家族历久弥新的机会。这一策略在相当程度上是保守的,因为与之联姻的家族均已功成名就;由于相同家族的重复联姻——通过娶姨制(先后娶姐妹)、姑表舅婚和世婚制,使保守方面最大化。宰相后人之间的婚姻并不局限于同辈男子之间,强化了这一策略的效用。有平辈后人间的婚姻:宰相子女之间互相通婚,孙辈之间互相通婚。但更常见的,则是新任宰相的子女(甚或兄弟姐妹)和那些父兄曾为宰相之人的孙辈或曾孙辈谈婚论嫁。
范质孙娶王旦之女,王钦若孙女嫁给陈执中之弟,张齐贤孙娶寇準之女,向敏中孙娶李迪之女……例子不胜枚举,此处仅略举一二,但总体趋势清晰可见。乐意接纳官场新贵进入他们的婚姻网,几乎可以肯定有助于早期的相门维持他们的地位。作为高级官员的旁系后人,个人所获得的特权是有限的,有权势的岳父、娘舅或外祖父对于填补空白则大有裨益。
社会流动:从婚姻通向达官显宦之门
我们从宰相一而再,再而三地互相通婚中看到,互相通婚说明宋代精英中向上的政治流动可以形成向上的社会流动,正如政治上的飞黄腾达为人们提供了进入宰相婚姻网的机会,否则这个网不太可能向人们敞开。
正如功成名就之家主要在其他旗鼓相当的家庭中选择姻亲,高级政治精英的婚姻网在社会上日益具有排他性的趋向。但如果仕途飞黄腾达足以提高某人的社会地位,并给他进入宰相婚姻网的契机,进士女婿的现象表明如此政治地位并不总是进入那些婚姻网的必需条件。
可以肯定,在高第进士与宰相女儿的婚姻中,政治考量仍是重中之重。高第进士因其政治上前途无限而被相中,这些婚事与宰相后人之间的彼此联姻不相上下,动机均是出于确保子孙后代在官场更高层级占有一席之地。然而,无论多么富有潜质,新科进士本人并不具有政治权力,并且对于经由这种权力关系定义的社会群体而言,他只是局外人。因此,当功成名就诸家之间的彼此婚姻推动了社会排他性,与政治上青涩的进士的婚姻便显得格格不入——正如王旦族人们反对所示。
简言之,宋代宰相的婚姻行为体现了社会动力的另一种形式。一方面,高级政治精英成员通过各种保守策略,诸如恩荫子弟为官、科举考试中参加别试和在荐举方面享有优势,并且使其子女与其他官宦子弟通婚,来维护他们的权力与特权。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其他方法对这些保守策略加以补充,包括利用他们本人的权力和影响力施恩于那些身份地位不高的人:诸如庇护崭露头角的士人,并将他们的女儿嫁给极具潜质的进士。
据我观察,荐举和婚姻策略不时重叠,正如长者选择他们的学生和被荐举者作为女婿。人们满怀希望,相信被庇护者或女婿终究会成功——既能提高个人的威望,也有利于保证自己后人的发迹。这种策略并非万无一失:含苞待放的士人可能会凋零,极具潜质的进士可能仕途蹇涩。但它毕竟为那些成功人士提供了一个网罗人才的机会,来吸纳他们自身群体以外的饱学之士。如此一来,便自然而然地为新人打开了一条通往达官显宦之门的羊肠小道。
(本文节选自[美]柏文莉 著,刘云军 译,《权力关系:宋代中国的家族、地位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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