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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区主任虚增248名拆迁户,部分抵扣单位所欠自家饭钱
7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街道花冲社区原主任姚大林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姚大林在多次拆迁过程中,通过有偿挂户、户口共建等方式,虚增人口248人,违规安置房屋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造成公共财产直接损失2770余万元。损失金额相当于4个“合肥房叔”。
在今天的庭审中,面对检方指控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认定,姚大林当庭予以否认。
违规拆公房抵“白条”
上午9时,姚大林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人席。在他正前方的审判台上,堆放着多达24本涉案材料。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上半年,合肥市瑶海区实施长江东大街(铜陵路段)道路改造拆迁安置项目,时任花冲社居委副主任的姚大林为该项目动迁工作组成员,他通过有偿借用拆迁范围之外的两户居民的户籍资料,将该两户10人虚增在该社居委集体所有的拆迁面积下进行安置,非法获得540平方米安置面积共计价值144万余元,违规发放各类补偿款18万余元。
姚大林承认这10人是其按照一人一万元的标准找来挂户的,但他同时又称这一做法获得集体支持,自己并不是滥用职权。“方案是花冲社居委领导班子开会研究通过的,也向街道汇报了。”姚大林在庭审时说。
按照拆迁政策,社居委集体所有的房屋属于公房,应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没有拆私房分房子“划算”。根据姚大林在检察机关的供述,是其提出了采用挂户方式变公为私的建议。不过,他的目的是为了借此机会兑现“白条”。
原来,社居委拖欠姚大林所开的饭店消费款一直未还。“我怕房子拆掉了钱还不上,就提出来用这种方式进行拆迁。后来,我也分到一套房子。”姚大林供述称。
经测算,此次拆迁安置造成损失67万余元。
私房虚增人口238人
2010年下半年,瑶海区双窑洞棚户区实施改造项目,姚大林负责动迁工作和拆迁安置人口审核认定工作。
这一次,姚大林的胆子更大了。他明知部分被拆迁户通过借用拆迁范围之外他人的户籍资料或使用伪造的结婚证、准生证以虚增拆迁安置人口,以此多获取拆迁补偿和安置,不符合安置规定,仍帮忙确认通过,使其违法获得拆迁过渡费、补偿费和房屋安置面积等。
姚大林辩称,这一项目拆迁时,房多人少。要按拆迁政策,约三分之一的面积要按货币补偿,老百姓不愿意拆,所以就通过不参与拆迁的本村范围祖居户的户籍填补计算拆迁安置的人数,用这种“户口共建”的方式推动拆迁工作进行。
姚大林称,这一方法是拆迁政策不允许的,但是经过了街道领导的同意。他在庭审中还多次表示,自己只是负责拆迁动员和宣传等工作,因为社居委的主要领导出差去了,安置相关材料他就代为签一下。但是当法官问其指控事实中涉及到的安置款分配和其他敏感问题时,姚大林却用“糊涂了”“记不清”予以回答。
据起诉书显示,这一项目拆迁安置过程中,姚大林将虚增的238人纳入安置序列。经测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706万多元。与轰动全国的“合肥房叔”方广云案相比,姚大林滥用职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房叔”的4倍。
另据指控,姚大林还利用从事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5万元。对此,姚大林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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