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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王权中的“禅让”制度:真小人,还是伪君子的仪式?

徐冲 /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2015-07-03 14:18
来源:澎湃新闻
思想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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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用达数百年之久的“禅让”,无疑是构成中国中古王权独特景观的重要元素。简单地将其理解为是权臣对于“篡位”的伪装与回护,与石勒们的非主流评价相比,其实并无多大进步。与其批判古人为“真小人”,莫如站在和他们同样的“伪君子”立场,努力理解这一王权更替模式的原理与运作,并借此探寻与之相应的王权之特质。

石勒的非主流评价

十六国时代后赵的开国君主石勒,曾经在功成酒酣之际,向大臣徐光询问自己可方于往古何帝。对于这样的终极之问,徐光及时给出了“轩辕之亚”的安全答案。史载石勒笑曰:

人岂不自知,卿言亦已太过。朕若逢高皇,当北面而事之,然犹与韩彭竞鞭而争先耳。脱遇光武者,当并驱于中原,未知鹿死谁手。丈夫行事当礌礌落落,如日月皎然,终不能如曹孟德、司马仲达父子,欺他孤儿寡妇,狐媚以取天下。朕在二刘之间耳,轩辕岂所拟乎!

石勒的回答颇堪玩味。这段文字目前可以追溯到的最早史源是北魏崔鸿所著的《十六国春秋·后赵录》,为《太平御览·偏霸部》所引得以留存,亦见于唐修《晋书·石勒载记》。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庶几可以肯定是来自于后赵自身的国史书写。石勒的上述发言当然经过了后赵史臣的润色,但对两汉魏晋四位开国君主的不同评价——前褒后贬——或许确实出自他的本意。理由在于他们“取天下”的方式有别。刘邦、刘秀以逐鹿中原的直接暴力成就王朝霸业,曹操、司马懿却是“欺他孤儿寡妇,狐媚以取天下”,远不够光明正大。

我们都知道魏晋王朝完成王权更替的方式是通过所谓的“禅让”。石勒对于这一方式的负面评价,虽然与后来《三国演义》所代表的曹马之大众形象有暗合之处,但恰恰暴露出他作为曾经魏晋帝国治下的边缘人群一员,即使在翻身掌握大权之后,对于魏晋统治精英的理念还是相当隔膜的。在另外一个场合,面对前赵皇帝刘曜的“赵王”之封,石勒声言:“帝王之起,复何常邪!赵王、赵帝,孤自取之,名号大小,岂其所节邪?”这都可以说明他对于魏晋“禅让”的程序和原理缺乏基本了解,自然也谈不上欣赏与认同。这大概也是整个十六国时期北方“五胡”人群的普遍态度。纵使华夏人士与制度文化在十六国政权内部多有吸纳,“禅让”并不在其列。这一时期频繁异常的王权更替无一不是通过军事暴力成就来直接达成的。

然而纵观整个中古时代,肇始于汉魏交替的“禅让”却是王权更替的基本路径,石勒们的评价反倒显得有些“非主流”了。永嘉南渡,东晋自然延续司马氏的法统,继起的宋、齐、梁、陈南朝四代皆以禅让立国。北方的情况略复杂一些。十六国政权已如前述。北魏起于塞外,在拓跋政权统一华北的漫长过程中,与其他十六国政权及南朝的关系也以武力征伐和臣服支配为主。但以太和十七年(493)的孝文帝迁都洛阳为标志,如所周知,北魏的统治体制和意识形态在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转变,华夏传统被更成规模地整合进入北朝国家。典型表现就是自北魏末年的大乱局中崛起的北齐、北周两王朝,都选择了通过禅让来完成王权更替。东魏、西魏对立局面的出现,正是这一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历史性表现。其后的杨隋与李唐皆袭其旧。尽管唐太宗后来也曾经以“欺孤儿寡妇以得天下”来贬损隋文帝(载《贞观政要》),但当年其父李渊自太原起兵攻入长安后,即拥立隋宗室杨侑为帝,也是以未来的“禅让”程序为默认前提而采取的策略行动。

史上所见最后一次禅让,是宋太祖赵匡胤在陈桥驿“黄袍加身”后的即位仪式。史载“翰林承旨陶谷出周恭帝禅位制书于袖中,宣徽使引太祖就庭,北面拜受已,乃掖太祖升崇元殿,服衮冕,即皇帝位”,已经颇为敷衍。再往后,就是我们更加熟悉的徽钦二帝北狩、崖山之战与崇祯帝的景山了。是否禅让,与中国古代王权的历史进程若有符契。

仪式与模式

沿用达数百年之久的“禅让”,无疑是构成中国中古王权独特景观的重要元素。简单地将其理解为是权臣对于“篡位”的伪装与回护,与前述石勒们的非主流评价相比,其实并无多大进步。与其批判古人为“真小人”,莫如站在和他们同样的“伪君子”立场,努力理解这一王权更替模式的原理与运作,并借此探寻与之相应的王权之特质。

就完整程序而言,作为一种王权更替仪式的“禅让”,要比前引赵匡胤即位时的草率情形复杂精致得多。如历史上首次成功实现的禅让即汉魏禅代的过程,在《三国志·魏书》裴松之注引的《献帝传》中留下了详尽记载。延康元年(220)十一月,魏国臣僚开始据多种符瑞图谶向魏王曹丕劝进。对此,魏王坚辞不受。当月十三日,汉献帝发布第一次禅让诏书,派御史大夫奉皇帝玺绶于魏王,尚书令、侍中等群臣劝进,诏书同时公布于天下。魏王坚辞不受。二十日,汉献帝发布第二次禅让诏书,尚书令、侍中等群臣劝进,魏王再次坚辞不受。二十五日,汉献帝发布第三次禅让诏书,相国华歆以下九卿劝进,这一次魏王最初仍然坚辞,但相国华歆以下九卿再次劝进后,即初步表示接受。二十八日,汉献帝发布第四次禅让诏书,尚书令等奏言:“臣辄下太史令择元辰,今月二十九日,可登坛受命,请诏王公群卿,具条礼仪别奏。”魏王也不再推辞,直接令曰:“可。”其后就是正式的即位仪式,“登坛受禅,公卿、列侯、诸将、匈奴单于、四夷朝者数万人陪位,燎祭天地、五岳、四渎”。曹魏王朝于焉成立。

不可否认,以上程序的每一个步骤,无论是汉一方的反复劝进和让予,还是魏一方的从拒绝再到接受,都应该经过了事先的精心设计和准备。劝进主体不断升级,内容也步步深入,形成了一个关于汉魏交替“正当性”的整体论证方案。参与者可以说是在“演戏”,但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在履行“仪式”。仪式的作用主要不是在“外国”观众(匈奴单于、四夷朝者)面前宣示国威,而是通过这个漫长而又不可或缺的过程,让参与者们顺利完成新旧君臣身份及身份感的转换,新王权的正当性所在亦由此得到确认。

值得重视的是,接受汉献帝禅让天子之位的曹丕,其身份并非一般的汉廷大臣,而是“魏王”,即“魏国”之王。某种程度来说,禅让仪式的本质,就是“汉国”之主,将领有天下的资格与权力——象征性地表现于“皇帝/天子”之位——让渡给“魏国”之主。这是以一种模拟的“封建制”秩序为依托而实现的王权更替。西汉武帝时代以降,郡县制早已经成为中国古代国家的基本支配体制。东汉诸侯王并无实权,异姓大臣更是连封建的合法资格都不具备。现在汉魏交替过程中被事先大肆张扬的“封建制”,毋宁说是为了完成新旧王权交替而刻意设置的意识形态装置。

这一装置的设置并非始于曹丕。如所周知,曹丕的“魏王”身份继任于其父曹操。建安十八年(213),在基本平定关中地区、完成华北大部统一后,汉献帝以冀州之河东等十郡册封曹操为魏公;二十一年(216),进爵为魏王。曹操在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死去时,虽然并未登基称帝,但身份其实已经不是纯粹的“汉臣”。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他在生前所享受到的种种“不臣”待遇——如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设天子旌旗、冕十有二旒、驾六马,更为重要的是,封建魏国这一行动本身可以说就是以“禅让”的王权更替为终极目标的。就这一角度而言,讨论曹操是否想做皇帝是没有意义的伪问题。

更进一步说,早至建安元年(196)曹操做出迎献帝都许的政治决策并付诸行动时,以“禅让”模式完成新旧王权更替的设想或许就已经被模糊酝酿了。当时并非不存在其他政治选项。如袁绍阵营对于是否迎献帝就一直存有争议,袁术的僭号称帝也是因河内张炯之“符命”及“代汉者当涂高”之类的谶文,从中基本看不到新的“禅让”模式的可能迹象。曹操迎献帝都许“挟天子以令诸侯”,不仅仅是一种功利化的政治策略,其中应该也包含了其周围集聚的精英士人关于未来王权更替模式的设想,而这种设想必定是与他们关于新王权起源的正当性理念相对应的。

 “不臣而君”与“自臣而君”

简单说来,“禅让”模式与“逐鹿”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如何定位新旧王权之间的关系。新王权的创业者,身份本为旧王权治下的臣子,“旧臣”与“新君”这样两种看似矛盾的身份,如何在王权交替之际实现顺利转换?对这一问题的焦虑与应答,大概不仅是新王权成立后才刻意而为的历史书写,而是在新王权的起源过程中即如影随形的意识形态力量。换言之,新王权正当性的获得,与其采取的更替模式之间,呈现一种相反相成的互动关系。

先来看“逐鹿”模式的代表,为石勒赞赏有加的两汉王权。无论汉高祖刘邦还是东汉光武帝刘秀,均本为前代王朝之臣子,却又都是通过暴力路径来推翻前朝而建立新王朝的。也就是说,他们通过否定旧王权的正当性——同时也否定了自己曾经具有的“臣”之身份——来实现自身暴力行为的合法化,最终藉由群雄逐鹿后的军事暴力成就将身份转换为“君”,新王权于焉成立。这一路径可称之为“不臣而君”。

以刘邦与刘秀即位前所受劝进之辞为例。《汉书·高祖纪》载诸侯劝进汉王刘邦曰:“先时秦为亡道,天下诛之。……大王起于微末,灭乱秦,威动海内。”先将旧王权描摹为“亡道”、“乱秦”,方可将原“秦臣”刘邦的反抗行为正当化。《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刘秀诸将劝进之辞亦曰:“汉遭王莽,宗庙废绝,豪杰愤怒,兆人涂炭。”又记其即位告天祝词曰:“王莽篡位,秀发愤兴兵,破王寻、王邑于昆阳,诛王朗、铜马于河北,平定天下,海内蒙恩。”也需要先将王莽定义为“篡位”且给天下人民带来涂炭之灾的无道暴君。两汉的前代王朝嬴秦与新莽之所以在后来成为了反面王朝的典型,除了它们自身的原因之外,与两汉王朝所采取的这种“不臣而君”的王权更替模式也甚有干系。

而在魏晋王权所采取的“禅让”模式下,新王权的创业者本为前代王朝之末代权臣,当然终究还是离不开军事暴力成就的保证,但与此同时,王权更替的路径却不是对于旧王权的暴力反抗与颠覆,而是通过前代皇帝将帝位“让”予新朝君主——以前述模拟的“封建制”秩序为依托——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新王权的创业之主对于“旧臣”身份并未给予直接否定。相反,他的意识形态立场是将这一身份发扬光大,竭心尽力来平定前代王朝之末世乱局,由此成为旧王权之“功臣”,实现“臣”之身份的最大化。君臣身份的转换契机于焉开启,其后就是如曹操那样以功德封建,为公为王,遇以殊礼,身份一步步实现“去臣化”。最后接受前朝天子的禅让,正式即位,建立新朝。在“禅让”的王权更替模式下,新王权的创业之主,必须经历一个“自臣而君”的身份转换过程。这与两汉王朝的“不臣而君”形成了鲜明对比。

与“不臣而君”相比,“自臣而君”模式事实上对君与臣两个方面的政治伦理都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臣”对于旧王权的正当性和相应的臣子身份不再能够简单地直接否定,而是需要在“功臣”的角色扮演中寻觅新王权起源的契机。而对于这样的功臣,“君”也不能够继续垄断对天下的领有权,需要以无私让渡的方式来给予酬劳。“禅让”是王权更替的仪式,贯彻其中的则是君臣之间对于新君臣关系的默契理解。史载禅让完成之后,魏文帝曹丕曾经对群臣说:“舜、禹之事,吾知之矣。”以往多将此言解作是对“禅让剧”的一种反讽。从以上分析来看,或许曹丕表达的是对这种新君臣关系的某种领悟和肯定。

与此同时,在“禅让”模式下,新王权创业者的暴力对象被从旧王权本身引导向了其下的诸末世群雄。与此相应,汉魏之际人们关于“驱除”的理解也发生了有趣的变化。“驱除”本义为驱赶、排除,但两汉时人常常将其名词化,代表者如《汉书·王莽传》篇末“赞曰”:“昔秦燔诗书以立私议,莽诵六艺以文奸言,同归殊途,俱用灭亡。皆炕龙绝气,非命之运,紫色曲声,余分闰位,圣王之驱除云尔!”即将嬴秦和新莽分别视为刘邦/西汉王朝和刘秀/东汉王朝的“驱除”。这与前述“不臣而君”模式对待旧王权的态度是一致的。而世入魏晋,伴随着新王权创业之主需具备旧王权“功臣”身份这一意识形态的确立,驱除观念的应用对象也悄然转移到了参与逐鹿的诸末世群雄身上。如鲁肃对孙权论及“帝王之起,皆有驱除”时,举出的例子并非前代之东汉王朝,而是敌对蜀汉一方的关羽,即为显证。

魏晋王权起源的历史书写

在以“禅让”模式完成王权更替后,魏晋统治精英仍然继续通过对王权起源的历史书写来张扬自身的正当性。首先来看《三国志·魏书》中一组尚较少为人关注的结构。在“本纪”与“诸臣传”之间,陈寿以三卷篇幅为董卓、袁术、袁绍、吕布、陶谦、公孙瓒等东汉末群雄立传。对此,唐代史家刘知几在《史通·断限》中有着直言不讳的批评: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若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刘知几所生活的中唐时代距离魏晋已有近五百年之久,显然并不理解陈寿的做法。像董卓、袁绍这些汉末群雄,与曹魏王朝创业之主曹操之间并不存在君臣关系,为何一定要以“列传”的形式置于“魏册”之中呢?在王权起源的历史书写中涉及群雄事迹当然不可避免,但刘知几并不认可这种为群雄立传的做法。

然而事实上,类似结构不仅见于《三国志·魏书》,在《三国志·吴书》中也相当醒目。在“诸吴主传”与“诸吴臣传”之间,是刘繇、笮融、太史慈、士燮这些孙吴政权创业江东时主要对手的列传。而若把眼光延展到曹魏与孙吴两朝所修的“国史”,会发现这一结构的存在感更为惊人。以孙吴国史韦昭《吴书》为例,即使只能看到数量有限的佚文残篇,我们仍然可以肯定,在孙吴国史中立传的汉末群雄是远远超过了《三国志·吴书》的,并不仅限于江东一隅,而是与《三国志·魏书》所网罗的天下群雄几乎完全重合。当然也有明显不同的地方,《三国志·魏书》“本纪”的主角,在孙吴国史中是作为“汉末群雄”来立传的,蜀汉君臣待遇亦然。只不过陈寿在入晋后撰写《三国志》时,从曹魏正统的立场进行了大幅删削。可见在纪传体王朝史中为前朝之末世群雄立传,并非陈寿的个人创意,而是魏晋时期统治精英所共享的意识形态反映。结合前述对“禅让”模式下王权起源特质的解读,可以说这一结构在王权起源的历史书写中承担了独特功能,通过标示新王权的“驱除”之所在,来最大化创业之主相对于旧王权的“功臣”身份,以正当化“自臣而君”的身份转换过程。在这一意义上,前代王朝之末世群雄于新王权之成立不可或缺,或可将这一结构称之为“开国群雄传”。

在凸显新王权创业之主相对于旧王权的“功臣”身份方面,除上述“开国群雄传”外,魏晋王朝国史书写的“起元”方式在当时也极受重视。所谓“起元”,是指在国史书写中从何时开始使用新王权的“元年”纪年。我们知道,纪年并不是单纯的科学,而是代表着权力者对于政治世界时间秩序的控制与支配,也是历史书写的首要元素。此前汉武帝通过创制年号纪年将汉王朝的时间秩序扩展至包括诸侯王国在内的帝国全境,最终实现了“中国一统”,就是代表性的例子。《公羊传》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在国史书写中何时开始“起元”,意味着新王权“君”的身份正式成立的转换节点。

以曹魏国史王沈《魏书》为例。此书已佚,但从《三国志》裴松之注引用的佚文中可以确认,王沈《魏书》“皇后传”的纪年采用了汉献帝建安年号。由此可以推测,书写曹操创业经纬的“太祖本纪”亦应行用建安纪年。在建安纪年下书写曹操之本纪,与他多年来在汉天子旗号下东征西讨的赫赫功绩相对应,凸显了汉王朝“功臣”身份对于曹魏王权起源的重要性。而禅让完成之后,曹魏国史即改用魏文帝之“黄初”年号纪年,也是无须多言的。

或许读者会有疑问,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行用汉献帝建安年号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曹魏国史在进行历史书写时难道不是理应如此吗?事实上我们下面将会看到,新王权对自身起源过程的书写,“直书史实”并非唯一的选项。西晋王朝在讨论国史书写应该何时“起元”时,就出现了“用正始开元”、“宜嘉平起年”和“从泰始为断”三种意见。所谓“用正始开元”,是指在西晋国史中自正始元年(240)司马懿就任辅政之职后,就废弃曹魏王朝年号纪年,而改用“晋元年”之类的晋之纪年。“宜嘉平起年”则是将国史行用晋之纪年的时间点推迟到了嘉平元年(249),此年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开始了司马氏的王权崛起之路。而所谓“从泰始为断”,则是要在司马炎受魏禅、晋王朝正式成立之后,国史书写方才开始以晋之年号“泰始”纪年。这并非意味着西晋国史不立“三祖本纪”,而是说在魏晋禅让程序完成之前,仍然要在曹魏王朝的年号纪年之下书写“三祖”。虽然出现了一定争议,但西晋国史书写“起元”的主流意见和实践结果都是“从泰始为断”。

“从泰始为断”,意味着魏、晋禅让正式完成之后的泰始元年被设定为西晋王朝的“君之始年”。那么,此前的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所谓“三祖”的身份,也必定非“君”,而仍然是“臣”。如陆机《议<晋书>限断》所提示的,“三祖实终为臣,故书为臣之事不可不如‘传’。”西晋“三祖”为曹魏之臣,这固然是一个历史事实,因为他们与曹操一样,实际上没有即位称帝。但是在西晋成立后所撰国史本纪的书写中仍然坚持采用曹魏年号纪年,意味着对于新王权的君臣而言,作为创业之主的三祖需要呈现为曹魏王朝之“功臣”的形象。换言之,旧王权之“功臣”是新王权获致正当性的必要条件。

南北朝王权理念的反动

以上明确了魏晋新王权通过“禅让”模式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特征,以及与这种特征相表里的两种历史书写装置:“开国群雄传”与“禅让后起元”。而世入南北朝后,尽管王权交替表面上仍然袭用“禅让”模式(十六国政权自然不在其列),但在王权起源的历史书写中却可以观察到新的动向,折射出南北朝王权理念相对于魏晋时期的反动。

先来看南朝。留存至今的南朝四史之中,《宋书》最具规模。此书由沈约于南齐永明年间撰成,其基础则是徐爰在刘宋大明六年(462)修成的纪传体国史。沈约在《上<宋书>表》中特别言明,他在体例上对徐爰之书也进行了不小的删革。其中主要针对桓玄、谯纵、卢循等曾与刘宋创业之主刘裕逐鹿天下的东晋末群雄,沈约提出了“今并刊除,归之晋籍”的处理原则。这当然不是说在《宋书》中对以上诸人的事迹只字不提,而是不为这些末世群雄专门立传之意。今天我们所见的《宋书》中“本纪”之后就是“诸臣传”,确实看不到东晋末群雄列传的任何痕迹。不唯《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乃至《北齐书》《周书》莫不如此。可以说魏晋时代形成的“开国群雄传”结构,以沈约《宋书》为分水岭,被有意清除掉了。考虑到《梁书》《北齐书》等皆成于唐初,可以推测这种新结构的历史书写至少延续到了七世纪上半叶,并很可能决定了唐前期国史中对于隋末群雄的书写方式。

由沈约所言的“今并刊除,归之晋籍”可以知道,刘宋大明六年(462)成立的徐爰所撰国史中,仍然按照“开国群雄传”传统为桓玄、卢循诸人专门立传。这说明在刘宋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为统治精英所认可和书写的王权起源过程,仍然延续了魏晋以来的传统特质。这与学界以往关于刘宋的传统印象颇有不同。作为南朝的创始王朝,学者更多看到的是刘宋相对于东晋的断裂与革新之处。视刘裕为东晋“门阀政治的掘墓人”也好,强调刘宋皇帝权力的重振与“皇亲”的崛起也好,均与这一历史定位有关。这里当然无意否认南朝王权相对于魏晋的重大差别,但转折的节点是否必然与现实中的王朝更替同步而置于晋宋之际,则是可以讨论的问题。至少可以看到,创业之主刘裕所主导的刘宋王权起源的过程,仍然遵循了严格的“禅让”模式,持续了长达十五年的时间。在此过程中,我们仍然可以观察到相当多的“魏晋式”意识形态元素在发挥作用。刘宋国史中保留以《桓玄传》为代表的“开国群雄传”即为显例。

但实际上,当年徐爰在大明六年(462)撰修国史之际,就已经对这一传统提出了挑战。他在给朝廷的上表中首先批评了《三国志·魏书》为董卓、袁绍等人立传的做法,继而明确提出“其伪玄篡窃,同于新莽,虽灵武克殄,自详之晋录。及犯命干纪,受戮霸朝,虽揖禅之前,皆著之宋策”。即桓玄可立传于“晋录”记其本末,而“宋策”只需在本纪中作为刘裕创业平定的对象提及即可。这与前述刘知几关于汉末群雄不当“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的表态是完全一致的,可谓新思想的先声。只是传统的影响并不容易消除,刘宋朝廷在经过“内外博议”之后仍然决定,“桓玄传宜在宋典”。真正实现对《桓玄传》的“驱除”,要到二十年后的沈约《宋书》了。

不过,徐爰提出的另外一项关乎王权起源书写的重大更革,却几乎得到了朝廷内外的一致赞成,即“宜依衔书改文,登舟变号,起元义熙,为王业之始”。如所周知,“义熙”是刘裕起兵击灭桓玄、迎还晋安帝复位后所改之年号,其历史意义相当于“建安”之于曹操。此后刘裕逐步掌握了朝廷实权,在东征西讨的同时,亦开始身份的“去臣化”进程,直至永初元年(420)接受晋禅,正式建立刘宋王朝。按照前文对“起元”的理解,“起元义熙”意指在刘宋国史中,自义熙元年(405)开始就废弃晋之年号“义熙”,而改用“宋元年”之类的宋之纪年,来书写刘裕的创业经纬。与此一脉相承,檀超在负责南齐国史修撰时也将“开元纪号,不取宋年”列为国史“条例”之首,主张国史应在齐之纪年下书写萧道成的创业事迹,尽管事实上宋齐禅代尚未完成。梁陈两代国史虽未留下相关痕迹,推测亦当近之。“禅让前起元”由此成为了南朝王权起源书写的共识与通则。

南朝王权理念的新动向,在近百年后也波及到了北朝。表面上看,北齐、北周皆以“禅让”模式完成新旧王权更替,显示了北魏孝文帝迁洛后魏晋传统在北方的复兴。但这一模式所代表的魏晋精英关于王权起源正当性的理解,却未必能被北朝的统治人群所全盘接受。北齐时魏收监修国史,所确立的“起元”原则就是“取平四胡之岁为齐元”。所谓“平四胡之岁”,指北魏永熙元年(532),其年闰三月,北齐创业之主高欢在韩陵之战中击溃诸尔朱氏势力,由此奠定其霸业基础。在北齐国史中以“取平四胡之岁为齐元”,指从这一年开始就废弃北魏年号纪年,而以“齐元年”之类的齐之纪年来书写高欢事迹。这显然不是魏晋时代的“禅让后起元”,而与南朝后来确立的新原则保持了一致,本质上应该还是北朝后期统治精英关于王权理念的反映。如强力支持魏收主张的李德林即表示:

若欲高祖(高欢)事事谦冲,即须号令皆推魏氏。便是编魏年,纪魏事,此即魏末功臣之传,岂复皇朝帝纪者也?

在北魏“号令(年号)”之下书写高欢的创业事迹,相当于将新王权的创业之主塑造为“事事谦冲”的“魏末功臣”形象,这是李德林们所不能接受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形象本是魏晋时期新王权起源的必要条件,与同时确立的“禅让”王权更替模式互为表里,现在却无法创造出为时人所认可的正当性。取而代之的,则是“平四胡”这样纯粹的军事暴力成就。

可以看到,从刘宋后期开始,尽管“禅让”作为一种制度资源仍然维持了相当长久的生命力(魏晋王权所创制的许多制度传统都有类似命运),但国史书写从“禅让后起元”清晰转变为“禅让前起元”,则清楚说明在南北朝统治精英关于新旧王权交替的理念中,原来的“功臣”身份对创业之主不再构成强有力的约束,“创业”这一暴力成就本身即足以开启新王权起源的意识形态契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于汉代传统的回归,只是由于“禅让”传统的强大影响,新王权的暴力并未如两汉王权那样直接导向旧王权自身。前述“开国群雄传”在南北朝的历史书写中终归于消失,与王权起源理念所发生的这一反动进程应该也是分不开的。

(本文原载于《文汇学人》2015年7月3日刊,原题《 “禅让”与魏晋王权的历史特质》。文汇学人微信公号:wenhui_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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