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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射洪一桥梁在自然保护区内“未批先建”,官方公示补办手续

澎湃新闻记者 何利权
2021-07-07 19:48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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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设中的四川射洪瞿河涪江大桥项目,位于一自然保护区内,因“在手续不全情况下完成主体工程修建”,相关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7月7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获悉,为补办进入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官方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并公布了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报告书。

据公示内容,四川射洪涪江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遂宁市射洪市境内。为实现涪江两岸骨干道路和区域路网互通,经原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段在四川射洪涪江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实验区)内实施“射洪县(现为射洪市)瞿河涪江大桥”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个墩桩,共需永久占用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实验区)土地不超过0.0512公顷。

澎湃新闻注意到,遂宁新闻网2020年12月15日曾报道称,瞿河涪江大桥2019年3月开工,至2020年12月,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准备进行路基交验,即将进入路面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称,拟于2021年5月连续箱梁开始合拢,2021年6月完成全部梁板架设以及全部路基交验,2021年7月完成所有路面工程施工,达到通车条件。最新消息则是,瞿河涪江大桥大桥在2021年6月已顺利完成合龙,预计9月底具备通车条件。

不过,作为遂宁市“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瞿河涪江大桥项目存在“手续不全情况下开工”问题。前述公示提到,该项目手续不全,而“主体工程已修建完成”,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此次公示系为补办进入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

目前该项目对四川射洪涪江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业主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段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公示中称,射洪县瞿河涪江大桥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四川射洪涪江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射洪县瞿河涪江大桥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项目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29日~2021年7月12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项目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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