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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一公安局长被控受贿80万,曾被举报“公车接小狗”
江苏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区分局原局长曹兴龙,去年曾被民警网络实名举报其用公车接送小狗、“私设小金库”等,7月1日因涉嫌受贿罪,出现在淮安市中级法院法庭上。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淮安中院获悉,法院将择日宣判。
曹兴龙被控受贿80多万元财物。
检方指控称,曹兴龙在担任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期间,在基建工程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季某、高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购物卡27万元、金条3个(价值83600元)、玉石5件(其中1件价值6300元),并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
其中最大的一笔,来自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2012年~2014年,在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办公楼内部装潢工程中,曹兴龙对施工方德才公司关照有加,包括项目承接、施工、工程款支付,以及办公家具项目的招标、工程款支付等等。
德才淮安分公司经理季某出于感谢,先后8次送钱物给曹兴龙,包括人民币30万元、购物卡4万元、金条3个(价值83600元)、玉器1件(价值6300元)。
在一些案件办理中,曹兴龙“替人消灾”。
比如,2011年5月,原淮安市工商局清浦分局副局长刘新涉及赌博案件,曹兴龙给予关照,刘新为表感谢,送钱3万元。
据《扬子晚报》报道,在7月1日的庭审中,曹兴龙的辩护人提出曹兴龙个人荣誉情况,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曹兴龙是个有争议的人。他是办案能手,曾荣立“清网行动”个人一等功,办理过上亿元特大网络传销案,打掉多个涉黑团伙。
不过,去年9月,曹兴龙被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民警高建超实名举报。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2014年9月,高建超发布网帖“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兴龙的小狗配公车”,引发大量关注和转发。
网帖称,“公安局在查办周俊(原清浦区黄码乡副乡长)等人赌博刑事案件时,局长在收到十几名涉嫌犯罪人员交纳的170多万元后,未追究任何人任何责任,已被关进牢里的全部释放。局长将办理此类案件的钱以保安清浦大队的名义,存入江苏银行人民南路支行账户,以金康公司名义购置H83001等汽车,大肆挥霍,涉嫌其他严重经济问题。”
其中一张配图显示,一名女子抱着小狗正准备坐上一辆奥德赛商务车。照片上的文字说明称,“节日期间,局长驾车去市中心,老婆抱着小狗。”还有配图显示,两名男子正准备坐上一辆奔驰车,文字说明为“节日期间,局长乘奔驰公车,用假牌。”
当时,举报人高建超对澎湃新闻承认自己与曹兴龙有个人恩怨,但不愿讲具体情况,“这次举报是响应反腐号召。”
2014年9月12日,淮安市委决定对曹兴龙予以停职,并做进一步调查。
2014年12月,曹兴龙涉嫌受贿罪被批准逮捕。
如今,曹兴龙受审,民警实名举报一事也渐渐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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