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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璞卸任贵州高院院长一年后获任最高法审委会委员
卸任贵州高院院长一年之久的孙华璞被正式任命为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而挂职已满两年的著名女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也被正式免去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7月1日,新华社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公布了上述消息。除孙华璞、薛刚凌外,同时公布的最高法院人事任免还包括:刘合华被任命为最高法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姜永义被任命为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冯文生被任命为最高法审判员,颜茂昆被免去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卢建平被免去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周建平、杨征宇、殷媛(女)、王飞鸿被免去最高法审判员职务。
1956年11月出生的孙华璞是山东聊城人,1984年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直接进入最高法工作,历任书记员、研究室书记员、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办公厅主任。在调任贵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之前,他在最高法工作了23年。
期间,孙华璞曾在北京市高院锻炼,曾分别挂职任山东省烟台市中院副院长和挂职任河南省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并获硕士学位。
2007年12月,孙华璞“空降”至贵州高院,出任党组书记,次年1月任贵州高院院长、党组书记。2014年5月17日,孙华璞获准辞去贵州省高院院长职务。接替他担任贵州省高院院长的是其校友孙潮,孙在华政度过了7年大学时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此次人事任免还包括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在挂职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两年期满之后,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免去这一职务。而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此前的报道,2015年1月,薛刚凌就结束了在最高人民法院为期两年的挂职。
作为国内著名行政法学者,薛刚凌认为,法治政府要体现的是整个政府对社会的一种快速回应能力,是政府表现出来的一种高度理性、科学性。“政府对社会、对民生的关注,包括老百姓能够通过有效的途径来参与管理,也就是民主性;还有就是规范性,包括它的合规性审查,包括科学决策、文明执法有效化解冲突等,都是一种结果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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