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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法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议:已有一定基础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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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于其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多项建议的答复。其中,在答复人大代表吴月提出的建议时,国家医保局表示“推行法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有一定基础”。
7月6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446号建议的答复》,回应了吴月提出的《关于推行法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该答复成文于6月30日。
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称,“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居民医保参保率长期在95%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推行法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有一定基础。”
国家医保局还提到,“在全国人大的关心下,《医疗保障法》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前期,为更好开展《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我们会同全国人大等相关单位位赴上海、重庆、安徽、四川、陕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多次组织召开医疗保障立法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各相关主体等对医疗保障领域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曾就法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进行了着重研讨。”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提到,“目前,《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已公开挂网征求意见,您所关心的问题,在《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已有所体现。”
由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其中明确:“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公民应当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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