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杭州新版“商品房预售条件”三易其稿,“已达行业承受上限”
6月25日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大幅提高了商品房的预售条件——地上建筑在10层以下的,应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11层以上的,应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的二分之一以上(且不低于10层)。
3月中旬,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当时的预售门槛是: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形象进度确认手续,开发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的,才可出具确认证明。
“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这一预售条件,在当地业界引发震动,绿城中国(HK.3900)董事长宋卫平等多名“大佬”强烈反对。当时,宋卫平表示:“‘结顶销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楼盘‘烂尾’的可能,但必然带来另一种结果——延长半年甚至一年才能预售,大量房地产商面临更严峻的资金危机,很多中小企业无法承受。”
那时正值杭州楼市低迷。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月底,杭州市区新建商品房可售房源149123套,去化需19.5个月;当月市区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环比下降51.8%。
在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规定(修订草案)》中,“结顶后才能预售”的条款被删除,其表述改为“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规定标准”,具体标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与此相比,《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又提高了预售条件。在25日的会议上,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路江通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管理需求是健康稳定、品质提升,提高预售条件有利于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提升房地产开发水平、消化商品房库存,“且目前调整时机成熟。”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5月,杭州市区新建商品房成交12839套,环比上升13.4%、同比上升125%;市区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上涨5.2%、同比上涨7.0%;楼市有逐渐回升的迹象。
据了解,现行《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2001年6月出台,其中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为:多层建筑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阅发现,广州、深圳、武汉、上海等地的商品房预售条件为:多层主体结构结顶,高层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的三分之二、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
“提高预售条件是大势所趋,《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中的变化在意料之中,这应该是行业能接受的上限了。”杭州透明售房市场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说。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