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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城管妻子开公司“执法”:随意罚款还拖走医院救护车

澎湃新闻记者 刘海川 发自云南马龙 实习生 李哲峰
2015-06-14 08:2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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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成立了一家交通服务公司,由该公司认定县城内的违停车辆,并用标有“综合执法”的拖车强制拖车。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调查发现,这家交通服务公司属私人运营,法人代表系马龙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城管局)一名中队长的妻子。当地知情人士称,该交通服务公司拖车收取的费用,与城管局按八、二比例分成。

        有迹象表明,自2013年10月起,马龙县县城强制拖车业务几乎被上述交通服务公司垄断,该公司在“执法”过程中也与车主冲突不断,且存在私自罚款的现象。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认定和处理违停车辆的,必须是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明目张胆地由私人公司承包,还是第一次听说。”

被指曾拖走救护车
2015年3月12日,因接治一名患者,马龙县德康医院的一辆救护车被强制拖走。

        2015年6月4日,马龙县德康医院门前发生一起“执法”冲突。

        现场的监控记录显示,当天中午,有人将自己的面包车停放在德康医院门前的人行道上。面包车主走入医院大厅后,看见有印有“综合执法”字样的拖车在处理违停车辆,准备驾车离开,但前方道路被拖车堵住。随后,“执法”拖车准备将该面包车拖走,双方发生冲突。

        视频显示,“执法”拖车上的两名男子与面包车主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人从拖车上抽出钢管,但被另一人制止。

因患者停在医院门前的面包车被强制拖走,德康医院与标有“行政执法”字样拖车上的人员发生肢体冲突。

        现场一名目击者告诉澎湃新闻,德康医院的一名负责人也参与其中,三方扭打在一起。民警处警之后,冲突被平息。

        但当天下午,冲突再次发生。德康医院方面称,此前开拖车的杨成和角力涛,领着包括杨成父母在内共8人,与上述面包车主及医院负责人再次发生冲突,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杨成母亲心脏病复发。

        据了解,6月10日上午,德康医院和杨成的亲属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协议,澎湃新闻获取的协议显示,由德康医院董事长邢德芳支付杨成父亲26000元,作为杨成和他母亲的治疗费用。

        对于这次“执法”冲突的发生,马龙县城管局的一负责人称,在双方因拖车发生冲突之前,杨成、角力涛已用喊话器通知车主移开违停车辆,“对方不愿意”。

        但据德康医院和附近的目击者称,当时杨成和角力涛并未在拖车前事先通知。且在事发前,他们刚刚对涉事面包车旁边的一辆违停轿车罚款,“没有开票据,也没有强制拖车。”

        德康医院的一名负责人称,开拖车的杨成和角力涛被称为“城管”。而德康医院与当地“城管部门”发生摩擦已不是第一次。

        据他们介绍,2015年3月12日,因接治曲靖市商业银行身体不适的员工,医院将救护车停放在银行门口。在接治间隙,医院救护车被强制拖走。“幸好患者病情不重,没有引起严重后果。”

        “后来在曲靖市商业银行一名领导的斡旋下,我们把车领了回来,没有缴纳罚款和拖车费。”德康医院负责人称。

拖车费与执法部门分成?

        因处理车辆违停引发的冲突在马龙县并不少见。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在马龙县开“综合执法”拖车的杨成和角力涛因强制拖车曾多次与车主发生冲突,杨成还曾因此被行政拘留6日。

        此外,马龙县县城内车辆违停的认定和处罚,几乎全被杨成和角力涛“承包”。

        多名当地居民称,未见有其他拖车“执法”。“而且好车不会拖,只拖面包车之类的便宜车。有时是拖车,有时只是罚款,且不开票据。”一位当地居民称。

        “他们开着综合执法车,也自称是执法人员。”马龙县当地居民告诉澎湃新闻。

        但事实上,杨成和角力涛的身份并不是所谓的“城管”,仅仅是当地一家私营交通服务公司的普通员工。

        马龙县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为缓解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2013年,该县城管局曾派人前往曲靖市考察学习“数字城管”模式,后县政府召集工商、住建等七家单位研究,批准设立“安顺城市交通服务公司”(下称安顺公司)。

        “自2013年10月,安顺公司负责处理马龙县城内的违停车辆。”上述城管局工作人员称。

        但在他们看来,安顺公司认定违停和拖车并非是执法行为,而是“为政府清障”。

        马龙县城管局向澎湃新闻证实,安顺公司的法人代表系该局广告管理中队中队长的妻子。“但公司与城管局没有上下属关系。”

        “那辆车也是公司自己的车,并非是我们的车,车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清障是有偿服务。按照云南省相关条例的规定,车主需缴纳200元罚款、200元的拖车费,和每天10元的停车费。”马龙县城管局一名负责人称。

        在马龙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看来,安顺公司强制拖车的行为,只是“暂时性拖离现场,并非是在执法。”

        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安顺公司收取拖车费后,按照比例与城管局分成。“每单拖车费,他们抽取160元,向城管局交40元。”但此说法尚未得到马龙县城管局的证实。

        另据安顺公司法人代表的丈夫、马龙县城管局广告管理中队中队长称,安顺公司每年以赞助的形式为城管局购买车辆。

        “(拖车公司)多的一天拖六七辆,少的有一两辆。”这位中队长介绍。

        律师李春光认为,认定和处理违停车辆的,必须是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明目张胆地由私人公司承包,还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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