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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县交警柔性执法,寄明信片提醒首次轻微违法者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沈晨曦
2021-07-02 11:2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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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收到的明信片背面。 警方供图

家住浙江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的夏女士近日意外收到了一张明信片,仔细一看,竟然是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违法告知书”。

“我们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骑乘不戴头盔等首次因交通违法被抓拍到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会寄出此类明信片。这种方式相对柔性,不让当事人反感的同时又加深印象,可以起到很好的宣传、教育目的。”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中队指导员陈民7月2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陈民介绍,以往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骑乘者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现场执法,以及微信、马路显示屏等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信息等方式。这次采取邮寄明信片的方式,专门针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骑乘不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目前,交警部门已寄出近千张明信片。

夏女士收到的明信片正面。

为了能让明信片真正起到告知、宣传效果,在设计制作上,三门交警部门采用统一形式的每枚8角的邮资明信片。其正面详细记录着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注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信息,并配有“与文明一起上路、伴平安一起回家”“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等警示语。以夏女士收到明信片为例,背面写有:夏某,你于2021年6月27日19时37分,在海润街道海葛公路段,因开电瓶车未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系统抓拍记录,现依法对你予以警告。请你引以为戒,如有再犯,将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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