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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国资“套利”须有节制
一般来说,在股市行情火爆的时候,国有控股股东只需减持一小部分股份就可以获得一大笔现金。考虑到很多大型国有企业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而两地资本市场在制度和估值水平上又存在巨大差异,通过适当地市场化操作之后,国资居然可以同时在增加股份的同时还获得大笔额外现金。
根据中信证券发布的公告,该公司将向全国社保基金定向增发6.4亿股H股,增发价为18港元(约14.4元)。这个价格相对于H股认购协议签署日(6月8日,不含当日)前30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盘价折让45.69%,而A股的折让水平一般只有10%。再考虑到中信证券的A股股价要比H股股价高出30%左右。此次中信证券向全国社保基金的增发价仅为其近期A股股价(32元左右)的一半不到。
在以上交易中,全国社保基金共支付对价115.2亿港元,而6.4亿股H股根据6月10日29.4港元的收盘价计算,价值188.16亿港元,浮盈73亿港元。这完全是一个市场化行为,全国社保基金虽然短期获得巨额浮盈,但所得股份有3年的限售期。3年时间,牛市可能也结束了,中信证券H股股价跌破18港元也未可知。
故事的另一面是,早在今年1月13日至16日,中信证券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在A股减持了3.48亿股中信证券A股股票,减持价格区间在31.77元至33.64元,套现金额在110亿元左右。减持后,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20.2%下降到17.14%。
可见,先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减持3.48亿股,套现110亿元,后是全国社保基金通过定向增发收购6.4亿股,付出115.2亿港元(92.16亿元)代价。以上任何一个单独操作都可能带来市场风险,但两个结合起来,可谓“无风险套利”。整个过程中,国资在中信证券所占股份净增加了2.92亿股,现金净增加了约18亿元。获利成果已经锁定,不受市场行情变化而发生变化。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与全国社保基金利用资本市场成功上演了一场国资控制力与资产价值同时增强的大戏。但是,当国资通过A股与H股之间的估值和制度差异成功实现无风险套利的同时,也相当于把风险留给了市场中的其他人。这些都属于市场行为,本无可厚非,但考虑到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有数十家之巨,如果这种无风险套利成为一种风潮和盛筵,显然会对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造成影响。
虽然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全国社保同属国资,但它们之间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联方。但实际上,国资作为一种市场力量,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非法律意义上的关联关系。
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两个有关国企国资改革的文件。这两个文件势必对下一步的国资国资改革指明方向。但正如侵吞国有资产是不对的,反过来出于国资国企保值增值的目的损害民资民企或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同样也是不对的。有关部门应谨慎关注国资运用市场规则套利的行为,必要的时候须对这样的套利行为做出一些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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