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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00余泳池6月底前需落实新标准,或通过装监控限流
6月1日,上海首部游泳场所卫生地方标准《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正式实施,除了增加一系列指标外,还首次规定了游泳场所的瞬时最大承载量,按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计算。6月10日,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对部分游泳池进行现场执法,发现部分游泳场所还未配备新标准要求的设备。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6月底前,全市700多家游泳场所将全部完成新标准落实的检查工作,同时卫监部门也在考虑通过安装监控设施等措施,来实现游泳场所的有效限流。
新标准要求安装泳池补水专用水表
6月10日,上海市石泉东路美格菲健身中心,执法人员测得游离性余氯为0.67,游离性余氯范围0.3-1都是符合标准的。 澎湃新闻记者 杨博 图在位于枣庄路的亚历山大健身会所,执法人员看到,会所大堂的墙上贴有泳池情况公示,包括水质透明度、余氯含量、pH值、水温、室温等信息,但是应该同时公示的量化分级信誉度等级指标并没有公示。
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新标准要求游泳场所安装游泳池补水计量专用水表,有条件的还可以安装远程监控在线记录装置,但是亚历山大会所的补水专用水表还没有安装。新标准要求游泳场所在每次的自检时,除了余氯、pH值、温度外,还要进行浑浊度指标检测,并配备直读的检测设备,改变过去用目测比色法进行自检的方式,提高检测准确性。会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新标准的自检设备由公司统一采购,还没有发放到每个门店。针对现场检查的情况 ,卫监执法人员对亚历山大会所开出了整改通知书。
而在位于源深体育中心的浦东游泳馆,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游泳馆此前执行的标准就一直不低于新标准,因此今年并没有需要改进的措施,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也显示全部合格。
目前全市17个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都完成了相关条线卫生监督员地方标准的培训工作,培训了全市2000多名各游泳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将在6月底夏季游泳场所开放前,督促各游泳场所严格对游泳场所硬件设施、软件管理等完成审核验收,同时要求游泳场所水质自检合格率达到100%,方能对外开放。
6月10日,上海市铜川路健俊健身会所,执法人员在查看会所自己检测的水质情况。 澎湃新闻记者 杨博 图研究通过监控等技术措施来严格限流
新标准规定,人工泳池内人均游泳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据此核定该游泳场所最大接待人数,并要求游泳场所更衣柜应按一客一用的标准设置,以便从硬件设施上控制泳客人数。枣庄路亚历山大会所工作人员表示,会所游泳池水面积有200平方米,控制人数应在80人左右,但此前会所就按照60人的标准来执行,去年最高峰的纪录为56人同时在泳池,“主要通过现场工作人员来加强管理,如果超过60人会有限流措施。”会所负责人表示。
浦东游泳馆负责人则表示,目前水面积为1250平方米,按新标准要求配备有500个更衣箱,一旦更衣箱钥匙发完,就不会再接待泳客进场。
卫监工作人员表示,往年也会要求游泳场所要控制进场人数 但没有像今年新标准这样提出明确的限流标准。对于新标准的执行,除了由卫监执法人员定时进行抽检外,管理部门也在想一些措施,例如可以装监控探头等技术措施,目前还在探索之中,同时也希望消费者能够错峰游泳。
此外,今年上海市卫监部门还将和大众点评网进行互动,在7月份游泳场所全面开放后,会把一些游泳场所的基本信息、卫生抽检的情况发布在点评网的商家主页上,市民通过电脑和手机App查询游泳池时都可以看到,同时各个区县卫监部门也会有专人对点评网上的负面评价进行监控,依法查处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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