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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干尸”男童父亲不满救助站只担责15%,拒13万赔偿
“这13万,我们一分钱都不会要。”6月9日,河南“干尸”男童的父亲王新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信阳市有关政府方面向他们出具了儿子王志强在救助站死亡一事的责任划分,其中,王志强本身患病承担70%的责任,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家属一共获赔133946.15元。
王新红说,6月5日下午,在信阳市信访局接待大厅,信阳市政府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带着法律顾问,向他出具了赔偿清单。
该赔偿清单显示,参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死亡赔偿金487829元、丧葬费19402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加上家属的交通住宿费、误工费一共609641元。其中,死者王志强自身患恶病质承担70%的责任,死者父母监护不力承担15%的责任,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责任。
该赔偿清单注明:“抚慰金无责任比例划分。”
按照上述计算,救助站共赔偿王志强父母133946.15元。
6月9日,信阳市信访局接待大厅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6月5日下午,调查组确实和王志强父母见面并约谈,但他不清楚约谈内容。
信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提供调查组电话,相关事宜只能咨询市委宣传部。但后者电话无人接听。
信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事件由市政府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负责,民政局不清楚具体情况。
对上述责任划分结果,王新红表示:“不接受,也不会要这13万,要继续讨说法。”他称,儿子在丢失前身体健康,是到救助站才得病的,因此“孩子自身患病承担70%责任”不合理。
王新红说,调查组工作人员出具赔偿清单后告诉他,如不满赔偿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目前他已经在寻找律师,但许多律师不愿意代理此事。
据澎湃新闻4月28日报道,河南信阳人王新红在儿子走失半年后,于信阳市救助站见到了儿子的遗体,“但走失前90多斤的儿子却瘦得皮包骨,身上有多处伤痕”,他怀疑孩子被活活饿死并遭受毒打;信阳市民政局通报称,此事件中,当地民政部门尽到相应责任,王志强未受虐待,因病抢救无效死亡;5月28日,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王志强的死亡原因系重度营养不良伴褥疮形成及结核病,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排除药物中毒或被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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