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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这部红色资源立法今起施行,城市软实力将更上层楼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这座城市的软实力愈加强韧。
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百年来形成了大量的重要遗址、旧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拥有众多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实物等,共同构成了丰富且富有上海特色的红色资源。
对这部“红色立法”的施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用“正当其时”四字来形容。
丁伟表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上海在这个历史时刻制定和出台一部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意义。
相比外省市同类立法,上海纳入条例适用范围的红色资源最为宽泛。其中既包含了物质资源,也包括精神资源。
在时间跨度上,明确红色资源的范围不仅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且一直延续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通过这部立法,上海充分体现了红色资源的优势。
条例创设了红色资源名录制度,明确规定,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自2020年开展四史教育以来,上海已对红色资源做了新一轮摸底,梳理出五四运动到上海解放前612处红色遗址、旧址、纪念设施和场所。
不久前,上海对外公布了本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共计1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208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生动的“活教材”。
其中,1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分布于全市15个区,208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均为珍贵馆藏一级文物,包括初版的中文全译本《共产党宣言》、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时的第一块招牌等。
此外,建立党委领导下的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也是条例的一个亮点。
红色资源“家底”摸清了,需要一位负责的“管家”。市、区两级联席会议机制将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工作。比如,名录制度的建议权就交由联席会议负责。
仅从名称就能看出,这次对红色资源立法注重“传承弘扬”。而“传承弘扬”还单独作为第三章,共有15条内容,占条例篇幅的四分之一。
根据立法的精神,一段时间以来,上海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拓宽红色资源的宣传阵地。
比如,6月18日,上海红色文化资源信息应用平台“红途”已正式上线。该平台具备场馆信息集成、网上展览展示、文旅活动汇聚、红色路线导览等功能,上海379家革命遗址、旧址和纪念设施,147家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首批入驻平台。
6月20日起,轨道交通1号线“黄陂南路站”更名为“一大会址·黄陂南路站”,轨道交通10号线、13号线“新天地站”更名为“一大会址·新天地站”。上海首条红色旅游巴士专线也已开通运行。
也是在这个6月,上海市中国共产党一大·二大·四大纪念馆景区被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自从条例5月21日表决通过以来,上海为红色资源的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提前做了大量工作。”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朱杰认为,这将加快条例全面落地实施。
最近,上海首批48处遗址旧址纪念标识设置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持续提亮上海红色资源的标识度。
条例对“纪念、保护标识”也作了专门的规定,明确区级联席会议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对列入红色资源名录的遗址设置纪念标识,对列入红色资源名录的旧址、纪念设施设置保护标识。
根据相关罚则,如果擅自设置、移动、涂污、损毁红色资源纪念或者保护标识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法者,治之端也。
此番通过将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纳入法治轨道,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红色名片愈发明亮,法治精神又一次得到彰显,城市软实力亦将更上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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