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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去年涉及噪音污染投诉上万次,为何进入司法渠道仅4件?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2015-06-04 21:41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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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市中级法院获悉,2014年,南京全市法院收受环境侵权类一审民事案件共11件,其中包括:水污染责任纠纷4件,噪声污染责任纠纷4件,相邻污染侵权纠纷3件。

        2015年1~5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侵权类一审民事案件3件,二审案件1件。

        目前,环境污染侵害行为大量发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接到的环境投诉数量极大。据南京市民热线12345的情况反馈,2014年仅涉及噪音污染的投诉就达10604次。

        然而,2014年进入司法渠道的噪音污染环境侵权案件仅4件。为什么会这样?

        南京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兵说,原因在于:环境民事损害案件取证难、定损失范围和定因果关系难等方面。

        李兵进一步解释说,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大量的环境违法、侵权投诉,已经通过行政机关接报后,及时出动处理和查实后行政处罚、非诉讼调解得到解决。

        比如12345平台,举报人投诉成本低,只需要拨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完成权利诉求过程。

        二是环境侵权案件本身诉讼成本高,专业性较强。

        环境侵权民事案件立案时,原告需要提交一些初步证据,初步证明被告有环境侵权行为,原告有损害事实发生,且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等。

        李兵举例说,一家养鱼专业户发现自家的鱼死了很多,他怀疑是附近养猪场排污所致。这时候,他就需要固定证据,比如环保部门查处养猪场排污行为,确有流到鱼塘;养猪场排污与鱼塘里的鱼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等等。

        但是,因为环境侵权行为有间接性、潜伏性等,因果关系的证明相当困难,受害人遭受的损害往往又有隐蔽性、持续性等,特别是有的历时很长、证据灭失,原告连提交初步证据也困难,致使有些案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

        就算能顺利起诉,高昂的技术鉴定费用、时间成本等因素,也让一些人望而却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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