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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澎友|杨子“默认”与黄圣依相恋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澎湃新闻记者 刘旌
2015-05-28 16:51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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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默认”与黄圣依相恋生子。

        5月27日,杨子终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默认”:他与黄圣依相恋,并生有一子。

        杨子说,一直未公布两个孩子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孩子成长”。对于黄圣依的身份,他未正面回应,但他称,自己为黄圣依这些年承担的压力感到内疚。

        这一“重磅炸弹”放出后,舆论瞬间哗然。根据媒体此前披露的信息,杨子与巨力索具国际业务北美区销售总监陶虹为夫妻关系,两人还育有一女。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他和陶虹仍为夫妻,杨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两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骗取登记结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这两者的依据来自两方面。一则是对于重婚罪的普遍定义:即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另一个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作出的司法解释,其明确:“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

        这也就意味着,在已婚的情况下,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即使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也属重婚。

        吴良涛指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重要因素。“假如杨子没有和陶虹离婚,但他和黄圣依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那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了。”

        不过,根据目前的状况,吴良涛认为杨子构成重婚的可能性不大。

        首先,杨子并未向媒体宣称自己已与黄圣依一起生活。即在公众面前,他们并非以夫妻名义出现。

        如果他们在自己的社交圈里,也未宣称两人是夫妻,那即使两人有孩子,也不能论定杨子构成重婚罪。

        “如果只是育有孩子,这只能算是婚外情,这是民事问题,不涉及刑法意义上的重婚。”

        吴良涛同时强调,对于重婚罪的探讨,并不仅限于杨子:假如杨子确实构成重婚罪,黄圣依若是明知他未离婚,却仍与之以夫妻关系生活,那黄圣依也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根据吴良涛的分析,明星一般都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事关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他们多数会咨询律师,犯下重婚罪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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