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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家康逝世四百年:江户幕府何以“基业长青”
庆长5年9月15日(1600年10月21日)傍晚时分,美浓国关原上飘荡的硝烟渐渐散去。老谋深算的德川家康在这场决定日本命运的大战中,击败了年轻气盛的挑战者石田三成。
此役之后,德川家康已成为日本实际上的主宰者,彻底消灭大阪城丰臣家残余势力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那些敢于起兵反抗德川氏的大名,除岛津义弘、锅岛直茂等极少数外,绝大部分都遭到了领土减封乃至除封的严厉处分。关原大战三年后,日本境内已无大名尚有实力威胁德川家的霸权,家康顺理成章地正式出任“征夷大将军”。
德川家康:如何通过制度稳定政权
尽管幕府已开,但德川家康丝毫不敢有高枕无忧的想法。自1467年应仁之乱后,“下克上”的乱象几乎贯穿了整个日本战国时代百余年的历史。谋反、背叛、弑主的行为屡见不鲜,乃至成为当时的政治风气。1573年,“第六天魔王”织田信长“冒天下之大不韪”流放将军足利义昭,早已名存实亡的室町幕府宣告灭亡。仅仅9年后,织田自己便死于家臣明智光秀的造反,葬身本能寺火海之中。在此后织田家臣内部的权力斗争中,丰臣秀吉战胜了其他竞争者,继承了织田信长的基业,征讨全日本各地乃至出兵朝鲜,进而获封“关白”、“太政大臣”。然而,在他死后不久,群雄蠢蠢欲动图谋大位,德川家康便是其中之一。
因此家康很早就意识到,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化手段来确保江户幕府政权能够真正长久稳定,而非重蹈织田氏、丰臣氏盛极而衰的覆辙。
德川将康肖像画。狩野探幽作,藏于大阪城天守阁。首先,为确保幕府将军的头衔能够顺利地世袭罔替,德川家康于1605年便提前把“征夷大将军”之位传给了三子秀忠。希望借此避免其死后可能出现的激烈动荡,让幕府政权逐步提前过渡。家康自己则以“大御所”的名号,移居骏府城,在幕后掌控大局。二代德川秀忠在政治生涯的晚年同样效仿其父家康的这个作法。1623年时便把将军之位让给了长子德川家光,同样以“大御所”自称在幕后掌权至1632年病逝。家康与秀忠二代生前完成大位交接的权力安排,确实对稳定政局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除生前预先完成将军之位交接外,德川家康还立即着手制定一部全国所有大名、武士皆需严格遵守的“根本大法”。于是,便就有了随后问世的《武家诸法度》。
1608年,德川家康传召当时知名的“外交僧人”,有“黑衣宰相”之称的京都南禅寺主持崇传前往骏府城。崇传虽是僧人,但却有着极为强硬的政治手段,深受家康器重,参与起草了一系列江户幕府的重要法令。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武家诸法度》。德川家康计划通过这部针对整个武士阶级而制定的“法度”,从制度、法律层面确保江户幕府的政治统治基础。
《武家诸法度》:江户时代的“根本大法”
自1614年11月至1615年5月间,德川家康在“大坂冬之阵”、“大坂夏之阵”的两场大战中,彻底消灭了自关原合战后苟延残喘十余载的丰臣家势力。1615年5月8日,大坂城破,丰臣秀赖母子自杀身亡。至此,家康统一日本的大业终告完成。战国百余年的战乱就此落幕,史称“元和偃武”。“元和偃武”后的第一件代表性事件便是江户幕府正式颁布《武家诸法度》。
仅仅两个月后,1615年8月30日,在德川家康的幕后指挥下,二代将军德川秀忠在伏见城正式向全日本的诸大名颁布了已酝酿多时的《武家诸法度》。由于当时恰逢元和元年,亦称“元和令”。
《武家诸法度》对大名的日常行为、政治权利进行了非常严格的约束,共计13条。大致简述如下:
1.修练文武弓马之道
2.禁止聚众酗酒作乐赌博
3.禁止藏匿违法者
4.禁止包庇谋反者、杀人者
5.禁止包庇他国人
6.严禁擅自筑城
7.邻国动态应及时报告
8.大名间婚姻需征得幕府同意
9.大名需前往江户参勤交代
10.衣着等级应符合身份
11.乘轿与否应与身份相符
12.例行节俭
13.各国大名应知人善任
注:此处“国”指日本旧时的行政区划“令制国”。
在诸法度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是实施所谓“参勤交代”制度。理论上,要求大名一年在国(各自封地),一年在府(江户),每年4月交替。不过,由于大名各自封地远近不同,相当多的大名多隔3~5年参勤一次。通过推行“参勤交代”制度,幕府不仅可以使各地大名长时期逗留江户,而被置于监视之下,家属亦沦为人质,还可以间接消耗大名的财力。因此大名每次前往江户参勤多耗费、动员大量人力、物力。另一方面,设在江户的藩邸同样需要一笔笔可观的花费。长此以往,各地每年的财政收入到头来皆会大量流入江户,从而达到削弱大名们实际财力之目的。
自此之后,幕府新将军即位时,各地大名除了需递交宣誓效忠的文书,还必须附《武家诸法度》的条款,宣誓遵守。
《武家诸法度》现存最早的抄本之一,藏于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
1615年最初发布的《武家诸法度》为汉文体。1683年“天和令”发布时,改以和汉文混合体起草。1710年“正德令”则以和文体起草。
1615年第二代将军秀忠正式发布《武家诸法度》后,曾经历多次修订,先后增加或删去部分条款。史上较大的修改有5次,分别为1635年“宽永令”(合计19条)、1663年“宽文令”(合计21条)、1683年“天和令”(合计15条)、1710年“正德令”(合计17条)及1717年“享保令”(合计15条)。
其中,第三代将军家光在位期间所做修订颇为重要,被称为“宽永令”。“宽永令”在既有法度基础上,将各方大名定期前往江户“参勤交代”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化,使之成为一种不可动摇的政治义务,贯彻整个江户时代。此外,还严禁诸国主和领主之间私争,凡事皆需通过幕府协调裁断。为了贯彻锁国政策,还明令禁止大名建造所谓“五百石以上的大船”。“宽永令”还对各级武士身份等级、着装规范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为确保《武家诸法度》在全国最重要的政治地位,“宽永令”还特别指出“万事依循江户法令,于各国均要遵守”。
其后的历次修订中,大多是在过往基础上补充各类细则或合并近似条目,但偶尔也会增加一些禁令,例如“宽文令”明令禁止基督教、严惩所谓不孝者,“天和令”则禁止武士殉死,“正德令”将官员严禁收受贿赂写入法度等。
除了最知名、最重要的《武家诸法度》外,晚年的德川家康也针对大名、朝廷、寺院、浪人武士乃至农民等各类阶层采取过类似的管制措施。在《武家诸法度》的前夕,江户幕府就在1615年8月7日颁布德川家康拟定的《一国一城令》。该法令规定各国仅能保留一座城池,作为大名的“居城”,其余支城城垣皆需拆毁废弃。
在制定《武家诸法度》的同时,“黑衣宰相”崇传还在家康的授意下起草了《禁中并公家诸法度》,并于1615年9月9日颁布。该法度共17条,皆是针对京都贵族乃至天皇而定。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地规定天皇需以才艺和学问为第一要务:“天子诸艺能之事,第一御学问也。不学则不明古道,而能政致太平者为之有也。”这从法理上褫夺了天皇的政治权力,将之定性为只能颁布年号的“虚位元首”。
除了将天皇隔离于现实政治外,幕府还通过《禁中并公家诸法度》来干预朝廷公卿的权限乃至人事安排。对于寺院,则通过颁布《诸宗诸本山法度》来加以严格管理,剥夺各大宗派的自主性,避免出现战国期间所谓“妄立异说”、“聚集党徒”、“图谋争斗”等情形。
《禁中并公家诸法度》1616年,年逾古稀的德川家康站在了人生的最高峰。此时的家康不仅名副其实地统一了日本,还通过颁布以《武家诸法度》为代表的一系列法令,从制度上巩固了江户幕府的统治根基。至明治维新前,《武家诸法度》可谓是维系江户幕府基本政治秩序最重要的“根本大法”。
1616年6月1日,家康病逝于骏府城。一个月前,他被朝廷赠予“太政大臣”的官衔。家康死后,他所开创的江户幕府又绵延了2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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