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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诉“网络谣言”系列案首案开庭,被告当庭道歉获谅解
5月28日9点15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诉网络谣言系列案的首案——自然人于秋红被诉名誉侵权,遭索赔20万元。该系列案共计3名被告,其余被告分别为武汉鑫众昌商贸有限公司、广州魔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审理,原告当庭接受被告的道歉,并经法庭调解,原告撤回所有诉讼请求,同时愿承担案件受理费。
在庭审现场,原告娃哈哈集团诉称,2015年1月,原告发现被告在互联网腾讯微博上以用户名“于淼”发布了一条微博信息称:“妇幼保健院提示您:请不要给宝宝喝爽歪歪和有添加剂的牛奶饮料,告诉家里有小孩的朋友,刚看了新闻,可口可乐、爽歪歪、哇哈哈AD该来、多美滋、雅培、美汁源果料奶菠萝味的,都含有肉毒杆菌。现在紧急召回,希望有儿女的爸爸妈妈互相转告”。该条微博被大量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转发,而原告生产制造的“爽歪歪”、“AD钙奶”等产品具有极高知名度并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因此造成国内消费者对原告产品的安全性产生极度恐慌,严重损害了原告及其产品的市场声誉。虽经原告对该谣言一再努力澄清,至今仍在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经原告向相关部门提出请求后,经由相关主管机关查实,用户名“于淼”系由被告于秋红登记使用。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侵害其公司名誉,客观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据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在腾讯网、腾讯微博对原告进行公开道歉,并删除不实微博。同时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都是一些没有根据的图片和链接,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和内容来大肆诽谤、诋毁我们的产品。”此前,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永军在就相关名誉诉讼案件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据娃哈哈公司监测,谣言从今年3月散发,4月初开始集中散播。4月8日至11日,微博原发信息超过700条,微信账号发文450条,仅相关微信的阅读量就接近200万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针对相关谣言,今年4月13日,娃哈哈集团还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抵制网络谣言的严正声明》的官方声明,称近期网上有不法分子散布攻击各大饮料企业产品的谣言,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和内容大肆诽谤、诋毁饮料产品,声称众多企业生产的饮料“含有肉毒杆菌”、“喝饮料会导致白血病”,造成消费者恐慌,给饮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对于原告的诉请,被告于秋红首先当庭承认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并向原告方表达了歉意。被告表示,其复制粘贴上述信息时,主要出于一个母亲对于孩子健康问题的担忧,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对于其未经核实便转发上述信息的行为对娃哈哈集团造成的不利影响表示深刻的歉意。在得知相关信息为不实之后,其已经主动删除了相关微博,并在腾讯微博及QQ空间等平台,向原告发布了公开道歉。因此,希望原告原谅,并考虑到被告为农村家庭妇女的实际情况,请求撤销赔偿损失20万元的诉请。
原告方娃哈哈表示接受道歉,经法庭调解,撤回所有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亦由原告方承担。
这并不是娃哈哈集团首次回应“网络谣言”的侵害。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便曾透露,因为受“‘营养快线’能当避孕套”等网络谣言影响,2014年娃哈哈集团销售额减少50多亿。为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宗庆后提交《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维护企业权益的建议》,建议加大打击网络谣言力度,建立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保障公众知情权。
因涉及另外两名公司被告的法律文书尚未正式送达,法院将另行择期开庭。相关起诉材料显示,除自然人被告于秋红外,另外2家公司被诉的名誉侵权行为主要涉及在微信领域。娃哈哈集团诉称,4月10日,武汉鑫众昌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嘟嘟童年”发布了题为《幼儿园老师刚发的啊!做妈妈的都转过去,看好自己的宝宝》一文,诽谤娃哈哈生产的部分饮料产品”含有肉毒杆菌“、”现在紧急召回“等虚假信息;同日,广州魔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狮岭“公众号发布《狮岭得白血病的小孩越来越多,原因竟如此惊人》一文,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并配以娃哈哈生产的食品饮料产品的图片,声称”喝饮料会导致白血病“。
对于上述两公司的发布不实及诽谤诋毁信息的行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承担相关侵权责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删除发布的涉及娃哈哈公司及其产品的侵权信息,并分别赔偿娃哈哈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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