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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委书记遇“中国式过马路”,等绿灯成“孤独的人”
上海是一座国际化大都市,但市民是否广泛具备法治意识?
5月26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协十二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协商议政,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到,“中国式过马路”反映出部分市民不尊重法律的现象,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也不由感慨,他在过马路时曾看着身边一起等绿灯的人纷纷提前离去,从而成为被剩下的“孤独的人”,“交通规则这么简单的法律实施就是做不好,我们很惭愧,工作还有不足。”
违法案件集中在交通、消防等领域
上海市政协委员繆晓宝在发言中表示,执法难问题成为影响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的突出问题,其中除了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法律规定和制度不健全,缺少对执行权力的监督等原因外,市民法律意识不强和法律素质不高的问题也显现,有部分市民不尊重法律,违反法律行为,与上海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他以“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举例,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上海公安机关平均每月查处各类违法70万-80万件,绝大多数违法案件集中在交通、消防等领域。
缪晓宝的发言也让姜平感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问题也确实不少,“确实,任何人走五条马路,都一定会看到非机动车,行人乱穿马路的。”姜平透露,他曾经在某一个晚上做过试验,和妻子一起散步,沿着上海建国西路、岳阳路、乌鲁木齐路、高安路、兴国路,两个人一共走了五条马路,在每个红绿灯路口,他们都要停下看看有多少非机动车或行人乱穿马路。“很遗憾,一共有37辆非机动车乱穿马路,行人更是不计其数。”甚至于在其中一个路口安静等绿灯时,姜平注意到,本来还有四五个人和他们一起在等,转眼就剩下他和妻子两个人。“我太太说,我们两个是孤独的人,我说如果连我们都不遵守交通规则,法治建设还有什么希望呢?”
这也让他不由地感叹,普法建设搞了六轮,前后30年,交通规则这么简单的法律实施就是做不好。“作为法治建设的某个方面的负责人,我们是惭愧的,我们工作确实还有诸多不足。”姜平说。
建议把宪法列入党校必修课
繆晓宝分析,市民当中存在法律素质不高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违法成本不高,其次是守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律的权威没有树立。他认为,政府公正严厉执法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是促进社会守法的基础,而过去行政执法存在着运动式执法现象,对当时解决问题有一定的作用,但长远效果不好,运动式执法强调突击整治,忽视常态管理,市民也把守法当成阶段性、暂时性行为,这些执法领域的弊端导致了现在纠正违法行为难度加大,使法律失去了对市民的指引和预测功能。
对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上海建设,缪晓宝建议,除了逐步提高立法机关起草法律的比例,减少行政部门起草法律的数量,不断拓宽社会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民主立法水平外,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全民守法教育,应当站在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程,还加大公务员录取考试和选拔考试中的法治知识内容。
在上海市政协委员林尚立看来,上海应该把法治建设作为上海战略资源来对待,法治建设对上海的未来发展是性命攸关的事情,是决定了上海是否有综合竞争能力的事情。另一位市政协委员孔令成认为,法治社会核心是全民守法,依法治市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推动居民自觉守法意识。
姜平表示,中国的法治现状,法律实施问题是突出的矛盾,法律实施的问题没解决好,人民群众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传统就一定不会迅速地形成,法治不彰的现状一定会继续存在,这也是当前在一些执法领域进行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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