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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伯牛:与曾国藩交好又闹翻的汤鹏
晚清益阳人中,官做得最大的是陶澍,事功最显赫的是胡林翼,“才气奔放,则有汤海秋”(曾国藩语)。
汤鹏(1801-1844),字海秋,九岁能属文,十四岁补学员,道光二年(1822)举人,明年连捷成进士,以主事分礼部,时才二十三岁。十年,充军机章京,极受大学士曹振镛赏识,担心他在“冗众”的礼部受到遏抑,特奏调至户部,旋擢贵州司员外郎。十五年,充会试同考官,时年三十五岁。对这样一位年少高材,舆论皆以为“不日月跻津要得美仕也”,然而汤鹏不走寻常路,“自赀求为御史”,做了一名言官。
这年八月,工部尚书宗室载铨,在检查公务时,将本部司员嵩曜误认作“家里人”。所谓家里人,是指旗人虽须服从皇帝,然而也要敬礼所在旗的旗主,旗主则视本旗之人为家人,当然,家人听上去不错,其实另有个称呼则是奴才。然而嵩曜并非载铨的“家里人”,闻言觉得受了侮辱,回头就向长官具呈代奏,告了御状。清宣宗认为“载铨措词过当”,而“嵩曜负气具呈”,都有错误,遂将二人分别交给宗人府与吏部议处,结果载铨照例议罚职任俸一年,嵩曜照例议罚俸九个月,各打五十板,了了此事。但是,到了十月,汤鹏重提旧事,率先奏称,载铨处分过轻,请再交宗人府量加议处,并请将嵩曜处分宽免。宣宗大怒,批评汤鹏“率意渎陈,于奏定准行事件,妄议改更,无此政体。且赏罚为朝廷大权,岂容臣下妄行干预”,若此,“实属不知事体轻重,不胜御史之任”。随命汤鹏卸任御史,仍回户部。
回户部,汤鹏升任江南司郎中,管理军需局,并被钦点为陕甘乡试正考官,可知圣眷未衰。而圣眷所以未衰,大概与当朝大佬对他的爱重有关。而所以爱重,则因为大佬们特别喜欢他的制义。
有一条笔记,记录汤鹏在考场上的机智,久为人知,云:
寿阳祁相国寯藻,督学湖南,邵阳魏默深源,益阳汤海秋鹏,皆其所激赏。道光癸未(三年),汤魏两先生均赴会试,至都谒祁。祁语汤曰,海秋之文何其冗长,不如默深短炼佳也。是科,祁充会试总裁,题为《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汤入场,忆师言,文特简括,后比连用三字句。寿阳得之,曰,此魏默深也。亟录之。比揭晓,则益阳汤鹏也(陈锐《袌碧斋杂记》,载《青鹤杂志》一卷二十一期)。
按,祁寯藻于道光二年充广东乡试正考官,明年任湖南学政,至六年卸任。而道光三年会试,考官是曹振镛汪廷珍王引之穆彰阿,祁寯藻并不在列。可知祁寯藻不可能在三年会试前夕在京指点汤鹏如何作文。这条笔记可能是张冠李戴了。
然而,汪穆二位老师,先后为汤鹏的八股选集作序。汪序(道光七年)自谓“生平不轻为人序文”,实在是有感于汤鹏“天才固多,而人工亦非其所少焉”,才愿意向世人介绍这种既是“自成一家之文”,又是“不名一家之文”的佳作。穆序(道光十七年)则谓汤鹏“闱中之文,朴遬浑坚,浏亮顿挫,余固心焉许之”,而学与年增,才不少却,俨然已到了韩愈所说“能自树立,不因循”的境界,因此愿意大力揄扬。其序还透露了一条书市的消息,谓汤选自七年刊行,“几于家有其书,人有其篇”。此语不虚。道光十二年,邵懿辰初至北京,即“见书肆间市汤君海秋时文,善琱绘物情而举以大义”(《汤海秋哀辞》),印象深刻。
文章写得好,且能畅销,诗也很不错。龚自珍撰《书汤海秋诗集后》,谓汤诗可以“完”字做评语。其词曰:
何以谓之完也?海秋心迹尽在是,所欲言者在是,所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在是,所不欲言而竟不言,于所不言求其言亦在是。要不肯挦扯他人之言以为己言,任举一篇,无论识与不识,曰此汤益阳之诗。
当然,龚自珍说的这个“完”字,是对汤鹏而言,并非对诗艺而言。从汤诗或能见到完整的汤鹏,然而未必能代表完美的诗艺。他在《己亥杂诗》里为汤鹏写了一篇,云:“觥觥益阳风骨奇,壮年自定千首诗。勇于自信故英绝,胜彼优孟俯仰为。”(第廿九首)“勇于自信”四字,褒贬已在其中,恰如前揭强调个体而非诗艺之“完”字。汤鹏的湖南老乡傅熊湘,藉着龚自珍的评语,说汤鹏“自负甚厚,至谓合于性天,出入于风骚而不苟作”,“惟骏快之作,常觉有发露太尽之感,转不如驽缓者之纡徐可思”,至于整体水平,则“七言古乃似尤西堂,其次亦不过为常人语而已”(《钝安脞录》卷一)。
《己亥杂诗》虽然,汤鹏的声名在后世还是寂然的。不过,托曾国藩的福,对爱看近代轶事的读者来说,提起汤鹏,还是有印象的。据李伯元《南亭笔记》云:
曾(国藩)与汤海秋称莫逆之交,后忽割席。缘曾居翰林时,某年元旦,汤诣其寓贺岁,见砚下压纸一张,汤欲抽阅之,曾不可。汤以强取,则曾无事举其平日之友,皆作一挽联,汤亦在其中。汤大怒,拂衣而去,自此遂与曾不通闻问。
故当时在京湘人谚云,曾国藩包写挽联,江忠源包送灵柩。然而,据曾国藩为汤鹏写的祭文,则二人闹翻,与生挽无关。其词曰:
我行西川,来归君迓。一语不能,君乃狂骂。我实无辜,讵敢相下?骨肉寇仇,朋游所讶。见豕负途,或张之弧。群疑之积,众痏生肤。君不能释,我不肯输。一日参商,万古长诀。吾实负心,其又何说。
其自述则谓,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曾国藩完成四川乡试正考官的差事,回到京城,汤鹏特地组局欢迎,哪知一语不合,两人大吵一架,闹到不欢而散,直至明年汤鹏逝世,二人再未见面。国藩对此十分内疚,故曰:“一日参商,万古长诀。”惟据曾氏家书,谓“汤海秋久与之处,其人诞言太多,十句之中仅一二句可信”(二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则曾不满意于汤,又非一日矣。
曾国藩汤鹏的死,是暴卒。诸人所作行状传记墓铭哀辞,皆未明言因为什么原因而暴卒,只有曾国藩祭文提了一句“一呷之药,椓我天民”,可知与吃错了药有关。而据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三“猛药不可轻尝”条,汤鹏是在二十四年七月初八日的家宴上与朋友打赌,不信“大黄最为猛药,不可轻尝”的邪,自谓“无疾常服之”,硬是当场吞了一两多大黄,黄昏即已腹泻不止,稍延至明日凌晨,即告暴卒。一位才人,就这么稀里糊涂送了性命,令人难为情。曾国藩评曰“岂不有命,药则何罪”,也是实在不知如何去说这事。
汤鹏《漫兴》云:“雕肝刻肾三千首,赢得人间号海翁。”而他终年只有四十四岁,徒负“海翁”虚名,实在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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