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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置换第一枪还是打响了:江苏首单超预期,接近国债利率
5月18日,江苏成功发行了首批人民币522亿元的地方债,中国地方债置换计划终于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在新《预算法》框架下进行的第一次债务置换。
江苏债招标结果显示,3年、5年、7年、10年期中标利率分别为2.94%、3.12%、3.41%、3.41%,与前5日国债利差均值均只有2个基点,全场投标倍数分别为1.72倍、1.68倍、1.82倍和1.93倍。
此次江苏债利率采用市场化招标方式。根据此前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消息,此次江苏地方债置换一般债券30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14亿元。
据悉,本次江苏在四期投标指导区间分别为2.92%-3.36%、3.10%-3.56%、3.39%-3.89%和3.39%-3.90%。其最终发行利率低于市场预期,且几乎都贴着发行区间底价进行,发行利率恰好全部都比发行底线高出2个基点,这引发市场热议。
在一些市场人士看来,地方债中标利率向来低于市场水平,一般类比同期限国债,江苏债四期债中标利率均在投标区间下限的基础上加2BP,行政味道较重。
有分析人士称,地方政府债务的高融资成本本身就是非市场化的行为,此次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纠正恰恰符合市场化的要求。
海通证券分析称,江苏债发行结果较好主因:一是争取财政存款和维持与政府关系;二是定向发行政策出台缓解公开发行部分配置压力;三是降息后贷款配置价值下降,地方债吸引力提升;四是央行此前宽松致银行低成本资金大增;五是回购利率低位,地方债加杠杆吸引力提升。
此前,江苏省原计划在上个月发行人民币648亿元的债券,但推迟了发行事宜,未解释原因。
有消息称,今年5月上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三部委特急下发了一份文件。
据报道,这份5月8日下发的名为《关于2015年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102号文)的文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要高度重视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工作,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由地方财政部门与特定债权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开展,第一批债务置换完成的期限为2015年8月31日。
5月12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称,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试点地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抵(质)押品范围,纳入中国央行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质)押品范围,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范围,并按规定在交易场所开展回购交易。
在央行“兜底”后,江苏522亿元地方债终于启航。5月12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公告:江苏省将在5月18日发行第一批总计522亿元人民币的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供给大幕由此正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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