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福建一司法局原局长兼职翻译收费被控贪污,法院二审判处无罪
澎湃综合
字号
黄政耀被当庭无罪释放。新安晚报 图
今天(5月18日)上午,福建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涉嫌贪污一案,在福州中院二审宣判,法院认为黄政耀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故撤销一审判决,将黄政耀当庭无罪释放。
据《法制晚报》报道,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福建地区大量人员出国,出国公证业务占全省四分之一。
因当地公证部门没有专门的翻译人员,于是精通外语的福建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利用业余时间,为人翻译公证文件挣翻译费。为不影响工作,黄委托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像以前一样对需翻译的人员代为统一收取翻译件和费用,他再利用下班时间翻译。
黄政耀称,考虑到自己有司法局局长的工作,不好意思像翻译老师一样拿报酬,于是决定将翻译费的60%支付给公证处工作人员,作为代收翻译件的劳务费等。
2002年9月,福清市检察院认为,黄政耀收取的翻译费属国有资产,对其以贪污和滥用职权两个罪立案追诉;对帮助黄收取翻译件和翻译费的林某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进行追诉;对福清市公证处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进行追诉。
2003年2月,福清市检察院将黄政耀和公证处公诉至法院,起诉书认定黄“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所得178318元”。
2014 年6月10日,福清市法院一审判处黄政耀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判决后,黄提出上诉。去年10月15日,案件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