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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在校学生贩卖多种精神药品,被认定贩毒罪判刑三年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王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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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一年来福建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果,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涉及向在校生贩卖精神药品。
案例显示,2019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洪宇泓以300元、400元的价格向在校学生贩卖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阿普唑仑7.05克、氯硝西泮1.51克、溴西泮6.45克。2019年12月5日,被告人洪宇泓被抓获,从洪宇泓处扣押到5颗氯硝西泮、5颗去甲文拉法辛、73颗阿普唑仑、21颗丙戊酸钠、158颗思瑞康长效药片、15颗溴西泮。经鉴定,均检出氯硝西泮及阿普唑仑。
本案由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宇泓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向在校学生贩卖阿普唑仑、氯硝西泮、溴西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洪宇泓坦白认罪,据此,判处被告人洪宇泓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福建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近年来青少年或是出于好奇尝鲜,或是为了缓解课业压力,滥用精神药品情况增多,且日益严重,应当引起社会高度重视。本案被告人洪宇泓在近半年时间内向在校学生出售多种精神药品,情节严重,应依法严惩。本案警醒大家,不要以为“毒品远在天边”,其实“危险近在眼前”,应当广泛持续开展校园禁毒宣传,普及毒品知识,营造安全环境,还校园一片清朗的天空。
责任编辑:马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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