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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否认庆安枪案采访记者收有关部门3.8万元好处费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
2015-05-15 17:38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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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东方IC 资料

        5月13日凌晨,新浪微博用户“野茉莉走天涯”发布信息:“(快讯)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员愿意实名举报:庆安枪杀访民案有某华社两位黑心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尔后颠倒黑白进行歪曲报道,美化行凶者李乐斌。”有网友随即转发并称记者为新华社记者。原微博和转发微博随后被大量转发。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5月15日消息称,分社发现上述舆情后,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立即展开调查,并发函商请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配合调查。该处经对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调查后回函说明如下:

        5月3日,新华社记者致电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宣传部门,提出采访“5•2”庆安站枪击案的要求,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宣传部门经请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处有关部门,同意配合新华社记者采访。

        马知遥、王建两名记者的整个采访过程均在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两名记者从未索要过好处费,我处工作人员也未向二人送过任何好处费。新浪微博用户“野茉莉走天涯”及相关微博用户发布信息影射或直接诬称新华社两名记者“收受有关部门好处费3.8万元”纯属造谣。特此说明。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同时组织分社纪检组、总编室联合进行了查证,经调查,此网络内容纯属造谣、诽谤,严重影响了新华社及当事记者的声誉。目前,分社已向哈尔滨市公安局报案,依法追究造谣、诽谤者的责任。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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