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方文山公司回应“周杰伦在西塘吃霸王餐”事件:纯属诬告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2015-05-13 16:06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这几天,多家媒体报道“周杰伦在西塘吃霸王餐”,拍摄MV的方文山公司被起诉催讨住宿餐饮费的新闻。据媒体报道,去年11月下旬,周杰伦和方文山在浙江嘉兴嘉善县西塘镇“汉服文化周”活动拍摄MV时,下榻西塘烟雨江南宾馆,离去时没有交纳相应住宿餐饮费。经多次沟通均无果,该宾馆将MV拍摄方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住宿餐饮费98000多元。一边是“并不差钱”的明星,另一边是“誓要还钱”的酒店,戏剧性的冲突引发了粉丝和网友的广泛关注,“周杰伦吃霸王餐”一时成为坊间热词。

陈广松透露,去年11月,因西塘镇的“汉服文化周”活动,方文山、周杰伦及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确曾入住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并在西塘当地进行了MV拍摄等活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3日从嘉善县人民法院证实,该案系1则服务合同纠纷,目前立案庭已正式受理此案。原告方烟雨江南宾馆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方文山创办,MV拍摄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支付住宿费、餐饮费等共计98541元,并自2014年11月30日起以98541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

        对此,被告方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长陈广松向澎湃新闻回应:涉事酒店的所谓服务合同纠纷诉讼纯属诬告,与事实存在极大出入,存在借机炒作之嫌。目前该公司还未收到包括法院传票在内的该案相关法律文书,对于该案,他们将积极应诉,以澄清相应事实。

        “对于西塘酒店方不顾事实,借题炒作的行为,我们感到遗憾和不齿。对于因此不实事件可能对方文山先生和周杰伦先生造成的名誉损失及负面影响,我方将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陈广松向澎湃新闻表示,“虽然遭遇了小小的不愉快,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与西塘当地及‘汉服文化周’之间的合作与信任。也感谢广大网友及公众对于杰伦的关注和支持。”

        谈到成为被告的问题,陈广松告诉澎湃新闻:“我们无法理解酒店将我们列为被告的原因,是我们与酒店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合约关系,就算要告,也不应该告我们。我们此次西塘之行,是作为受邀方参与的,所有酒店食宿均由邀请方承担。我们和酒店之间并无直接的往来。作为酒店经营者,在走法律程序之时,不顾事实直接起诉我们作为第三者的受邀方,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如果酒店方有任何可以证明我们拒付房费的证据,我们百分百欢迎对方出示及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陈广松透露,去年11月,因西塘镇的“汉服文化周”活动,方文山、周杰伦及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确曾入住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并在西塘当地进行了MV拍摄等活动。但该活动是由方道文山流公司与西塘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的。根据此前双方的合同约定,食宿费用均由旅游公司承担。而酒店的对接及预订,也由对方操作。简单来说,即便存在合同纠纷,这与方文山、周杰伦或者方道文山流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这一点,作为承接业务的酒店不可能不知道。

        陈广松向澎湃新闻介绍,由于酒店方面存在未经许可随意泄露艺人个人隐私的行为,在西塘住宿之时,公司方面的确与酒店之间产生了“不愉快”。为此,在MV拍摄后不久,方道文山流公司还因为相关问题向烟雨江南宾馆发去了律师函,要求其道歉并进行赔偿,但酒店方面一直不予正面回应。

        “作为酒店业经营者,为住客保护个人隐私是最基本的行业要求。但该酒店却放任自己的员工随意将方文山、周杰伦的行程信息,乃至房间号在公共社交平台上公开。不仅给周杰伦、方文山先生的工作休息带来了极大困扰,还间接导致了商业机密泄露、拍摄时间延长、费用增加。”陈广松告诉澎湃新闻。据媒体报道,周杰伦在西塘拍MV的消息在网上出现后,热情的粉丝们告假来到古镇,拍摄现场更是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险些造成西塘古镇交通瘫痪。同时与周杰伦相关的照片纷纷被传到网上,这些照片中周杰伦一件黑色汉服,双手插在裤袋里,沉默地看向远方,一贯的耍酷。

        对于陈广松所说的“食宿费用承担方为西塘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酒店泄露住客隐私”等情况,西塘烟雨江南宾馆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澎湃新闻表示,不会对此进行回应。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