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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首次裁定国家安全局监听“违法”,但未立即叫停
美国一家上诉法院的法槌落下:判定NSA监听行为“违法”——这一判决结果在美国尚属首次。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当地时间7日,位于纽约的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首次裁定,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大规模监听民众通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这一裁定,美国白宫表示,正在评估法院裁决,暂时不予评论。
当日,该法院就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起诉美国家情报总监克拉珀一案做出裁决,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一致认定,NSA的监听行为超越了美国国会在《海外情报监视法案》和《美国爱国者法案》中授权的范围,属“违法”行为。此前,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曾控告NSA大量收集电话通讯纪录、违反美国宪法,但遭到纽约地方法院一名法官驳回。
在此次判决中,该法院的一份97页裁决书写道:美国《爱国者法案》允许NSA搜集与反恐相关的企业电话通话纪录,但这不能被合理解释为允许大量搜集国内电话通话纪录。
参与此案裁决的法官杰拉德·林奇(Gerard E. Lynch)也表示,《爱国者法案》不能被合法地诠释为“系统性的监听行动”。
《爱国者法案》是一项专门用以遏制和防范美国遭受恐怖主义威胁的法案。2001年10月,美国时任总统乔治·布什签署了这一法案。该法案自生效之日起便一直伴随争议之声。该法案第215条规定,执法部门有权对任何与恐怖活动有关的信息进行调查,这一条款直接导致了NSA大规模对美国民众实施电话监听。有反对者认为,该法案的条款规定过于宽泛,担心个人隐私被侵犯。
在该法院下达判决后,法官并未立即下令NSA停止监听行动,而是敦促国会采取行动,此外,判决当天,法官也并未明确说明NSA的监听项目是否违反美国宪法。
由于《爱国者法案》的政府授权于今年6月才会到期,因此法院淮许NSA在短时间内继续从事监听行动。但法院敦促美国国会介入NSA的监听行动,要求国会在保障国家安全及个人隐私方面作出清晰的界定指引。
《纽约时报》评论称,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这一裁决是“美国公民维护权利的阶段性胜利”,但也仅仅是“阶段性胜利”,根据美国司法制度,该案的终审权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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