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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母亲也出传记了:智力、气质和幽默遗传给了儿子
【编者按】
关于父亲,美国总统奥巴马曾出版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令其政治生涯一路上升。在那本书里,他的母亲只是一个腼腆的小镇姑娘,大众对其所知甚少。最近,《特立独行:奥巴马母亲的传奇》中文版推出,让我们更加了解奥巴马的白人母亲,她颇具传奇的一生。澎湃新闻获得授权摘录这本书的序言。
我是一个肯尼亚黑人男子和一个堪萨斯州白种女人的儿子。
总统母亲的情况被过度简单化了。在奥巴马生平的压缩版本里,她是一位堪萨斯州的白人母亲,跟来自肯尼亚的黑人父亲有过一段露水姻缘。她是吃玉米长大的,是白面包,跟肯尼亚搭不上一点儿边。在《我父亲的梦想》,那段让奥巴马政治生涯一路上升的回忆录里,她是一个腼腆的小镇姑娘,迷恋上了才华横溢、魅力四射、喧宾夺主的非洲男人。在下一章里,她是一个天真的理想派、纯真的海外派。在奥巴马的总统竞选里,她是一个苦苦挣扎的单身母亲、领食品券的人,是偏离正轨的医疗制度的牺牲品,在她生命流逝之际,曾哀求过保险公司替她买单。在超市小报和因特网的异想天开的报道里,她是无神论者、马克思主义者、花儿嬉皮士、一个母亲——“抛弃”自己的儿子,或是骗得夏威夷州给她在肯尼亚生的儿子出具出生证,以防万一——哪天他要是想当总统了呢。
所有这些都不符合照片里的朴实形象。
收到照片几个月后,我为《纽约时报》写了一篇有关邓纳姆的文章,这是大选期间《纽约时报》刊登的有关奥巴马参议员的系列传记文章之一。这篇文章作为新闻报道太长,作为传记又太短,但读过的人都被她的故事所打动,有人说他们都流泪了。结果,我受邀写一部关于邓纳姆的书,花了两年半对她进行追踪调查。我开车翻越堪萨斯州燧石山,来到大萧条期间她父母长大的、昔日的石油新兴城镇。我在夏威夷呆了数星期,她曾在那里十七岁怀孕,十八岁结婚,二十二岁离婚、再婚。我两度去印度尼西亚,她曾把六岁的儿子带到那里去过。孩子十岁时,她把他独自一人送回到夏威夷她父母身边。我拜访了爪哇岛尘土飞扬的村庄,她当时作为年轻的人类学学者,曾为有关农民铁匠业的博士论文在那里做过田野调查。我与雅加达玻璃大厦里的银行家打过交道。穆罕默德·尤努斯及其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因对小额贷款的研究而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早在此二十年前,邓纳姆就已经在从事世界上最大的自力更生的商业小额信贷工作。我彻底搜寻了残破的实地笔记,几箱私人和工作文件、写给朋友的信件、相册、曼哈顿中城区福特基金会的档案及邓纳姆花了十五年写成的上千页论文。我采访了几乎二百个她的同事、朋友、教授、雇主、熟人和亲戚,包括她的两个孩子。没有他们的慷慨相助,我是写不成这本书的。
把邓纳姆描绘成堪萨斯州的白种女人,就跟把她儿子描绘成爱打高尔夫的政客一样不靠谱。这个标签有意无意地掩盖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故事——一个取了男性名字的女孩,在民权运动、女权运动、越南战争和避孕药之前的年代里长大,在二十多个州从法律上反对异族通婚的情况下嫁给了一个非洲人。二十四岁时,她带着儿子移居雅加达,当时的雅加达正处在血腥屠杀的时期,相信有成千上万的印尼人遭到杀戮。她成年后的一半时间都住在这个几乎大部分美国人都不知道的地方,一个古老、复杂的文化里,一个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她在村庄里工作多年,那里,一个未婚的西方女人是稀罕物。她沉浸在对一种神圣手艺的研究中,而这种手艺长期以来只有男人才配拥有。她作为职业妇女,更主要的是,作为单身母亲,带大了两个混血孩子。她喜爱自己的孩子,尤其相信她的儿子非池中之物。照奥巴马开玩笑的说法,她把他培养成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莫罕达斯·甘地和哈里·贝拉方特的混合体,却在五十二岁离世,对他将会成为什么人,将会做什么,已无从得知。
邓纳姆活着的话,到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她六十六岁。这一天是贝拉克·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第四十四任总统的日子。
从她遗留的文件和朋友、同事的叙述中,看不见多少迹象表明她要着手改变世界。她心肠好得令人钦佩、令人感动,有时候也令人恼火。她的生活不简单,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她的生活会被误解、曲解或湮没。这里面有的是读者所熟识的压力和选择,尤其是女人所熟识的;这是一段即席奏鸣曲,跌宕起伏。“不管怎么说我不是吹毛求疵的人,也把自己的生活彻底搞砸过几次。”她曾跟朋友写信卖乖,这时候的她三十岁,已跟第一任丈夫离婚,跟第二任丈夫分居,即将成为有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她很能随遇而安。正如朋友所说的,邓纳姆不断地“脱离中心”。她有着极强的价值观,并把这一点遗传给了孩子们。她既是理想主义者,又是现实主义者;她不是空想家,也非圣人;她相信能让人们过上好日子,重要的是要敢于尝试。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她朝这个目标所作的努力比我们中大部分人要多。可是,突然之间,她英年早逝。“她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玛雅告诉我,“她只想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时间犯错误,更多的时间做好事……”
任何写邓纳姆生平的人都会提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称呼她。她出生时和孩童时被称为斯坦利·安·邓纳姆,但中学毕业后她就不用斯坦利这个名字了。她成了安·邓纳姆,接着是安·奥巴马,到她第二次离婚时是安·索托罗。然后,她继续保持第二任丈夫的姓,只是使之更现代化了——苏托罗。一九八〇年代早期,她是安·苏托罗、安·邓纳姆·苏托罗、S.安·邓纳姆·苏托罗。谈话中,与她在一九八年代后期和一九九年代早期共事的印尼人称她为安·邓纳姆,重音放在姓的第二个音节上。去世之前,她在博士论文上的签名是S.安·邓纳姆,正式的通信姓名是(斯坦利·)安·邓纳姆。从这本书的第一章开始,我选择按照她的方式,她在哪个时间段用哪个姓名,我就用哪个姓名。
大选期间,了解邓纳姆的人都给她那被歪曲的形象搞懵了。邓纳姆的朋友卡蒂·沃纳在超市排队等待付款时,瞧见小报上一则在她看来是不公正的标题“奥巴马遭生母抛弃!”潸然泪下,朋友们确信他们能够在奥巴马的智力水平、气质和幽默中找到她的影子——更不用说他的长下巴、露齿笑容和耳朵的角度了。可是,他却专为从未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生父写了一本书,而且谈及外祖父母比谈母亲要多。有人认为他们能猜到其中一些原因。“他是竞选美国总统,不是印度尼西亚总统,”邓纳姆过去的同事布鲁斯·哈克在大选前两星期告诉我,“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有几个百分点是用于外援的?你真以为他靠说‘我妈与其说是美国人,不如说是印尼人’就能当选?他只能是什么对他有利就说什么:‘我是领食品券的单身母亲带大的,我是祖母带大的——正如许多黑人同胞一样。’”
“说他妈妈是一个到印尼做外援的空想社会改良家、反战分子和人类学学者?”他补充道,停顿片刻,确保我领会了他的讥讽,“印度尼西亚在哪儿?靠近印度吗?没门儿。”
这不是关于总统奥巴马的书,是关于他母亲的书。但她造就了他,某种程度上,他似乎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在《我父亲的梦想》这本书二〇〇四年版的前言里,奥巴马颓然地公开承认: 假如他知道母亲会一病而去,他可能会写出一部不同的书——“会少一点对父亲这个缺席的角色的追想,而多一些赞美,给我生命中唯一始终相伴的母亲。”二〇〇四年版是在第一版的九年后,亦即邓纳姆去世九年后发行的。两年后,在《无畏的希望: 重申美国梦》这本书里,他又重拾这个话题。他写道,只有在反思中,他才领会到她的精神“无形之中”深深地“指导着我最终走的路”。如果说他的雄心是他对父亲的感情所激起的,是包括埋怨和想赢得父爱的欲望在内的情感所激起的,那么,同样这些雄心也是母亲与人为善、尊重每一个生命的信仰引导成型的。他研究政治哲学,是为了寻求对她的价值观的确认;他当上社区领导,是为了尝试运用那些价值观。他把他的第二本“献给把我养大的女人们”——他的外祖母图图,“她是我生命中屹立不倒的磐石”,还有他的母亲,“她的爱的精神至今仍支撑着我。”
她应该得到安慰了。她收到儿子从美国寄到雅加达的一封信,都会高兴一整天。她一定很想知道自己在他生命中的位置。偶尔,她会向好友伤感地、可怜巴巴地吐露心事,但总是适可而止。就像她告诉他的那样——明显是堪萨斯式冷幽默,“没有别的,我能给你的,只是一个有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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