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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被公诉,被控受贿100多次
新华网合肥5月6日消息,日前,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胡学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安庆市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间,胡学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非法收受或索取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据介绍,胡学凡被指控的100多次受贿大多与旅游业务相关,包括景区评级、旅游商品评级、旅游项目发展、旅游地产项目开发等。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学凡简历
胡学凡,男,汉族,1955年5月生,安徽绩溪人,1982年7月入党,1973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3年5月—1975年8月 在安徽省徽州农村插队;
1975年9月—1977年8月 在安徽省歙县五七大学读书;
1977年9月—1979年7月 在安徽省屯溪阳湖五七中学任数理化教研组组长;
1979年8月—1983年3月 在安徽省屯溪市教育局任物理教研员、局团委书记;
1983年4月—1983年9月 任安徽省屯溪市团委副书记;
1983年10月—1993年7月 先后任安徽省徽州地区团委副书记、黄山市团委书记;
1993年8月—1997年4月 任黄山市旅游局局长;
1997年5月—1999年1月 任黄山市徽州区区委书记;
1999年2月—2003年6月 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黄山旅游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长;
2003年7月—2009年6月 任黄山市委副书记(其间:2003年—2008年兼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08年起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2009年6月 任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3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学凡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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