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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变身商业中心,老师拒拆被调拆迁办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发自云南红河
2015-05-01 08: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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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园梓棚户区改造,这里在项目工作组的远景规划中,打造蒙自市乃至红河州的商业中心。

        凌晨两点,夜静下来时,云南红河州蒙自市南湖西岸上,偶尔只能听到狗叫的声音。赵琼芬一家睡的并不踏实,他们在家里准备了棍棒、砖头等,得留意着门外的动静,半夜会有人跑来堵锁眼,还会在窗户上挂鞭炮点燃。

        跟赵琼芬一样,跟他们共同守卫梦乡的还有邻居刘家发、李世英等多名住户。

        白天,这里挂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条幅,成了南湖一景。一边是“一鼓作气,40天完成大园梓征迁任务”;“反对在拆迁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而一边则挂着“坚决反对非法拆迁,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抗议破坏门锁、毁坏门窗、断水、断电、断网络、断电视信号!”等口号。

        这里是红河州州府蒙自市的核心地段——大园梓片区。2014年,这里被纳入红河州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一。

        根据国家要求,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属公益性项目。

        然而,蒙自市大园梓片区改建项目工作组发出的宣传手册中,大园梓片区的前景规划第一句话就是“规划后的大园梓片区将是成熟的商业中心区”。

        该前景规划内容中有两句特意加粗的字体,一句原文:打造蒙自市中心的商贸区,而商贸区的核心是建设特色购物广场,以及围绕广场打造的特色商业街、五星级酒店和现代化商业娱乐设施等;另一句是:将蒙自大园梓片区,打造升级成为符合现代物流和消费需求的现代商业物流集散中心。

大园梓片区棚改拆迁前,部分房屋的原貌,被拆迁户称这里是“别墅区”,棚改拆迁浪费资源。

“别墅”也被纳入棚改

        4月2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独家报道了云南省红河州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一个由红河州政府发布的考评红头文件,“每年拿出五百万奖励拆建,书记市长‘给力’也可从中分成”,引发广泛关注。

        报道刊发后,中纪委一名纪检干部称,云南红河州棚户区改造的考评办法涉及奖金明显违纪。当晚,红河州官方作出反应,称已暂停了考评办法;并答复了蒙自市大园梓片区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情况,称大园梓片区是红河州7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情况较为复杂、工作难度较大的项目之一。

        这里是“别墅”。在澎湃新闻的调查过程中,这是大园梓片区多名拆迁户多次强调的重点。

        从现存还未被拆除的房屋来看,南湖西岸上有独栋独院、两三层的房屋,院子中栽花停车,其中分为国有土地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等类型。拆迁户们提供的该片区原房屋照片也显示,房屋看上去并不陈旧,外形像独栋别墅。

        李世英等拆迁户称,他们的房子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有的是近两年新盖的别墅,“好的房子不好的房子,全部被纳入棚户区改造拆迁,这是对资源的浪费。”

        在蒙自市大园梓片区改建项目工作组发出的宣传手册现状图中,该片区存在污水横流、交通拥挤、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私搭乱建和脏乱差现象严重。

        这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必备条件。宣传手册写明:为了改善老百姓生活环境、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打造滇南中心国家门户,树立蒙自新形象,改建大园梓片区已刻不容缓。

        公开资料显示,大园梓片区至少800户居民需要拆迁。但是,这里是否该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当地政府和部分拆迁户僵持不下。

        澎湃新闻掌握的资料显示,其实早在2013年9月9日,蒙自市人民政府发“蒙政公(2013)5号”红头文件《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园梓片区房屋征收范围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开始征收大园梓片区,但并未提及棚户区改造。

        该公告显示:因蒙自市旧城保护开发与城郊结合部提升改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蒙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大园梓片区旧城改建实际,拟对大园梓片区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是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是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彼时,红河州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还未全面启动。2014年才是红河州的棚改工作元年,云南省政府下达给红河州城市棚户区改造3万户的任务,红河州棚户区改造任务数占云南省总任务的三分之一,为全省第一,随后红河州向蒙自市下达棚户区改造6500户的任务。当年7月6日,红河州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杨福生担任,开始全面启动红河州棚户区改造工作。

        而还未来得及被征收的大园梓片区成为如今红河州78个棚改项目的一个。

蒙自市人民政府网上市长信箱中,2015年1月7日的一个投诉信件,家长反映高三老师被抽调到拆迁办影响孩子的学习,当天就得到了处理答复。

征收程序遭质疑

        在红河州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的同时,项目投资资金也相继到位。

        澎湃新闻从云南省住建厅内部人士处得知,棚改项目投入的资金,主要是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一部分拨款则直接来自中央,政府投入的部分一年一审计,直接由国家审计署审计,省级部门不得直接审计。

        2014年12月9日,《红河日报》报道称,全州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300亿元,其中纳入第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涉及4个县市,共9个项目,改造户数6547户,改造面积118万平方米,安置套数12680套,新建房屋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达72.48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已审定对第一期棚改项目贷款50.2亿元,现已到位贷款资金21亿元。第二批23个需申请贷款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200亿元,贷款规模160亿元)相关资料,已报送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审查。

        在投入部分资金已到位的情况下,红河州棚改的程序受到质疑。像大园梓片区,至少10个拆迁户分别向澎湃新闻反映,2014年4月8日蒙自市政府发布模拟征收的公告,随即对大园梓片区展开拆迁,而模拟征收期限为7月7日。

        “他们已经等不及了,正式的征收拆迁公告是7月30日发出的,但这时他们已经拆了一部分。”拆迁户刘家发说。

        大园梓片区的拆迁户,质疑蒙自市政府的征收拆迁的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改建意愿,经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启动旧城区改建。

        “第一天贴出公告,第二天就撕掉了,很多人没看到,什么时候什么人参加听证论证,这些过程都没有,拆迁户都不知道,”拆迁户李世英说。

        当然,拆迁户们如此反对的最直接原因还是补偿无法谈妥。多名拆迁户告诉澎湃新闻,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赔偿标准不一样,需要讨价还价,“我们要求原址安置,但他们也无法保证。”李世英说。

        即使谈妥签字同意拆迁,拿到现金补偿,但最终审计部门的审计万一通不过,是否要退款给政府?或者谈妥选择好安置的单元、户型和房屋朝向等,也无法保证建成后入住的就是自己所选择的房屋。这是因为,负责跟拆迁户协商谈判的工作人员,所指的就是拆迁办大厅和拆迁办办公室墙上的规划设计图是非正式的,别说户型展示模型沙盘,连正式的棚户区改造设计图纸平面图都没有。也就是说,最终棚户区改造的真实远景,拆迁户们并没有看到,一切都充满了未知数。

        4月29日上午10时许,澎湃新闻在大园梓片区拆迁办目睹了双方协商谈判的过程和非正式设计图。

        “签了协议的拆迁户,既不让看协议内容,也不给协议,只让签名字,这个也太荒唐了,不确定都可以不算数,也是不公开、不公平、不透明。”拆迁户张明成说。

大园梓片区棚改中的拒拆户,隔壁签字的被拆迁时,他们的公共围墙和房屋也受到殃及。

怀疑被伪造的签约率

        由此,至少44家拆迁户紧紧地盯住了大园梓片区的签约率。蒙自市委外宣办向澎湃新闻通报称,根据《蒙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旧城开发保护和城郊结合部提升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可根据改建片区实际情况实行模拟征收方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在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前,与被征收人协商并签订特定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若在规定签约期限内,征收范围内的住户签约率达到80%的,市人民政府正式下达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协议正式生效,进入搬迁期;签约率未达到80%的,暂不作出该片区的征收决定。蒙自市大园梓改造片区在模拟征收阶段,签约率超过了80%,所以市人民政府正式下达征收决定。

        但拆迁户们有自己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7月30日政府正式发布公告征收拆迁时,拆迁户们统计的签约率是67%。

        这是根据2014年12月12日一份《蒙自市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拨付审批表》显示签约协议户543户,和拆迁办第一次公布的大园梓片区共806户来计算出来的结果。若按拆迁办第二次公布的大园梓片区拆迁户共818来计算,签约率更是不足;2014年9月4日《今日蒙自》(蒙自市委宣传部期刊)报道,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察团考察大园梓片区改造工程,其中报道称该片区征收户数约1100户。按这个拆迁总数来算,整个2014年补偿金拨付审批表上就543户,签约率距离80%更远。“到底有多少拆迁户,他们(政府)数据都不一样,我们怀疑签约率伪造。”拆迁户杨朝劲说。

        谈寿先等44名拆迁户,将蒙自市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蒙自市政府对大园梓片区征收的决定和补偿方案。3月4日上午,拆迁户状告蒙自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红河州中院开庭,负责大园梓片区拆迁工作的蒙自市副市长蒋崇圣作为被告方特别授权代理人出庭。谈寿先等人称,在庭审过程中,出现被告方代表蒋崇圣和审判长交头接耳、中途突然离席的现象。

        蒙自市外宣办答复澎湃新闻称,中途离庭是因为当时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为了避免事态扩大,作为分管副市长必需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置;蒋副市长当时已按照法庭要求向审判长请假,得到审判长同意后才离开了法庭;当日被告方出席庭审的除了蒋副市长,还有委托代理人何德春律师,住建局副局长普玉光、国土局副局长陈进良、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黄永江4名同志,被告代表经审判长同意并离席,庭审也正常进行。

蒙自市委市政府的行政调令,其中涉及的11名公职人员被调到拆迁办上班,他们均来自大园梓片区拒签户,若规定期限之内再不签字,就被调往偏远山区,目前部分人已被迫签字同意搬迁。

        红河州中院3月19日的判决书显示,因原告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不过,让拆迁户们诧异的是,判决结果是法院和被告方(蒙自市政府)都认可拆迁户出示的证据之一是160户没有签约,也没有异议;诉讼中的国有土地总征收户430户,那么剩余签约的270户才是总征收户430的63%(不到文件规定要求的80%),但拆迁户们却输了官司,下一步他们决心把官司打到云南省高院去。

拒拆高三老师被调入拆迁办上班

        在争议中,大园梓片区的棚改工作一直坚持了下来,实现签约成功的手段也呈现多样化。

        拆迁户李世英说,拆迁中对方以“不小心”为由在拆除隔壁邻居时,会对旁边拒签户的墙壁、窗户故意破损。他向澎湃新闻出示的照片显示,一栋居民楼从1楼可以通过天花板的一个洞可以看到8楼,他称签字的没签字的,都无法居住了。

        3月31日,副市长蒋崇圣带领的拆迁队,对南湖西苑小区的一堵公共围墙拆迁时,遭到了原蒙自市国税局某分局局长肖克礼等多名老人的抵制,双方发生“流血冲突”。

        大园梓巷11号住户称,4月1日,有人从下往上扔砖头,打烂了他家的窗户。大园梓巷17号住户称,4月4日凌晨两点,有人在他家窗户上挂鞭炮点燃。类似种种遭遇,他们已经多次报警。

        在此背景下,拆迁户们打出了“坚决反对非法拆迁,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抗议破坏门锁、毁坏门窗、断水、断电、断网络、断电视信号!”等抗议性条幅;跟拆迁办的“一鼓作气,40天完成大园梓征迁任务”等类似的宣传条幅挂在了一起。不过,城管部门以拆迁户的条幅影响市容为由,取缔拆除了拆迁户挂出的条幅,保留了宣传的条幅。

        澎湃新闻拿到的一份“蒙发办(2014)71”号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文件《蒙自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有关人员参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蒙自市抽调7个行政职能部门的11名公职人员,于2014年12月11日到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班。其中一名公务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是大园梓片区的拆迁户,因不愿意签字搬迁,被市政府抽调到拆迁办上班,“一开始通过单位领导来口头施压,春节前调到拆迁办上班,每天在拆迁办办公室没有具体任务分配,就是让我们在限期内签字,否则到期直接调往偏远山区,下一个期限说的就是5月10日之前,现在我们已经回原单位上班了。”

        另一名公务员告诉澎湃新闻,抽调的11名公职人员中有4名是教师。其中,蒙自一中的高三生物老师张洵和蒙自三中廖志雄夫妇二人,因不愿搬迁都被抽调到拆迁办上班。该名公务员称,后来蒙自一中的185名高三学生和家长联名向市长写信要求调回老师。

        蒙自市人民政府网市长信箱中,2015年1月7日的一则信件称,他作为高三学生家长,无法理解政府在孩子面临高考的关键时刻,强行把一个人民教师调到拆迁办上班,孩子情绪和成绩受到影响,叫孩子怎面对高考?希望市长能让老师尽快回学校上课。

        当天,该信件下面的处理情况显示已处理。其中回应称,关于信件反映的抽调教师协助《大园梓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2014年12月10日,接市委办、市政府办“蒙办发(2014)71号”文件通知后,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于12月11日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关于抽调张洵等四名教师参与旧城棚户区改造相关事宜的请示》,请示要求:“由于四所学校教师紧缺,四位教师被抽调后无教师替换,所任班级课程及所承担的其他工作将不能正常开展,恳请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四位教师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后,再参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12月30日,市教育局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沟通协调,也未确定人员抽调时间。

        蒙自市一名公务员告诉澎湃新闻,最终张洵夫妇不堪教学任务、照顾家中老人等原因,被迫同意签字搬迁,目前已回到学校上课任教。

        根据2015年1月15日云南省政府195号令公布的《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以及停薪、停职、离岗、降级、开除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和搬迁。

在大园梓片区棚改拆迁办办公室的墙上,张贴着规划设计图,但是非正式的,居民们协商补偿时,就得看这样的图纸,挑选自己的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还是商业开发?

        相比大园梓片区的棚改,一公里之外的蒙自市轴承厂片区棚改进行的相对顺利。

        一名公务员称,轴承厂片区实行的1赔1.5的补偿标准,而且公摊面积不超过15%;北边的柏树枝片区的棚改补偿方案公摊面积也不超过20%;而大园梓片区的补偿标准是1赔1.2,公摊面积高达25%,“这也是大家闹矛盾的原因,好像没有个标准,每家情况不一样,也不要打听已签的,不让复印、拍照、看内容,只要签字,怎么签?”

        现在还没有签字的拆迁户称,如果政府补偿不了的,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只要开发商同意补偿,也可以签字搬迁。4月29日上午,澎湃新闻在大园梓片区拆迁办目睹了来自昆明的拆迁公司替政府谈判协商的过程,工作人员称他们就代表政府。

        2014年9月15日,红河州委书记杨洪波在红河州棚户区改造推进会上讲话称,推进较快的石屏县红牛商场片区和蒙自市大园梓片区都不同程度出现上访、上诉等情况,给棚户区改造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当天,杨洪波说,棚户区大多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商业开发价值低,更加需要政府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而蒙自市大园梓片区改建项目工作组发给拆迁户的宣传手册中,前景规划图上大园梓片区是湖景映着高楼林立,愿景是成为蒙自乃至云南的一张名片和文化标签。

        前景规划第一句就是:“规划后的大园梓片区将是成熟的商业区。”前景规划下面内容中两句特意加粗的字体,一句是:打造蒙自市中心的商贸区,而商贸区的核心是建设特色的购物广场,以及围绕广场打造的特色商业街、五星级酒店和现代化商业娱乐设施等;另一句是:将蒙自大园梓片区,打造升级成为符合现代物流和消费需求的现代商业物流集散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刘莘对澎湃新闻说,棚户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居住者居住条件,有利于社会和城市发展,但是这项工作属于公益性,在动用城市土地上跟商业性开发的性质也有明显的区别。

        其实,云南省2013年出台棚户区改造的文件中,要求坚决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机,拆建大广场、宽马路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4月29日,针对澎湃新闻报道,红河州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澎湃新闻发来《关于红河州棚户区改造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红河州严格按照民生棚改、发展棚改、绿色棚改、阳光棚改、和谐棚改的原则,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说明》介绍,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启动,红河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340亿元(含商业配建),通过州县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2014年底已经完成签约31185户,签约率达104%,超额完成了任务数。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回迁安置、异地安置,并严格按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程序操作。

        《说明》称,红河州的棚户区改造任务艰巨,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也同样面临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纳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地难等困难和问题。蒙自市大园梓片区项目,是红河州78个项目中情况较为复杂、工作难度较大的项目之一,目前仍然存在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情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的各项规定,真正把中央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惠及千家万户。

        不过,就大园梓片区拆建的程序、批文、签约率、公职人员被调到拆迁办上班等问题,澎湃新闻向红河州外宣办提出采访要求,至截稿时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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