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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公布权力清单:环保市容局最多1772条,法制办1条
4月28日,浦东新区政府“如约”公布“两张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中,一共列出了上述部门6460项权力。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这些权力事项的设定(实施)依据,目前原则上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浦东综合配套改革文件(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并备案)。
责任清单中,将政府行政责任分为主要职责、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导航、行政协同责任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措施五个板块,一共1422项责任。
“从法理上来说,不管是政府,还是公民个人,其权力和责任应当是相匹配的,有多少的权力,相应的要承担多少的责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在27日举行的上海自贸区扩区工作情况说明会上,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长孙继伟就说,自贸区扩区后,一大任务就是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制订“两张清单”就是内容之一。
在浦东新区门户网站上,可以看到这次首批公布“两张清单”的有24家区级部门和4家区属开发区管委会,暂时没有覆盖到街道、镇、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的5个区域管理局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说是“1.0版”的“两张清单”。
浦东新区政府24个部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中,列出权力条目在1000条以上的部门有三个,其中:
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列出权力1772项,其中行政处罚类是“主力”——1482项。
市场监管局(食安办、质量发展局)1519项,行政处罚类1376项。
公安分局列出权力1027项,其中行政处罚类同样是“大头”——848项。
列出权力条目最少的是法制办,仅1条“行政复议”。
不过,竹立家表示,权力的多少和权力的大小并没有联系。“通常,涉及民生的部门权力条数会比较多,是很正常的。”竹立家说。
据悉,浦东新区正在抓紧推出“两张清单”的2.0版。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
《指导意见》还指出,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已经建立权力清单的,要加快建立责任清单;尚未建立权力清单的,要把建立责任清单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与权力清单一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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