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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思想周报 | 什么才是女人的“本事”?
民政局海报风波:婚姻为何会终结?性别歧视要警觉
“做一个好主妇、好母亲是女人最大的本事,为什么非要削尖了脑袋、累吐了血,跟男人争资源、抢地盘呀?”4月20日,微博账号@张小蟋蟀 贴出这张北京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海报,两天内转发量破4万。性别歧视成为上周引爆网络的最热话题。有记者致电该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说多了都是泪”,并表示此文案援引的是电视剧《婚姻保卫战》中的台词,原本挂在民政局调解离婚家庭的辅导室,本意是“平复当事人心情”、希望警醒部分家庭濒临破裂的当事人“调整自己在家庭中的定位,维护家庭和美,改善夫妻关系,保护家庭完整”。没想到引发争议,广告牌很快被撤下。
知名女权主义者李思磐在“大家”发布文章《错误时间错误地点的婚姻保卫战》,直指这种用“女人不能跟男人抢地盘”来平复离婚者心情的无厘头逻辑,首先证实了某些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上的随意性,也反映了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因为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女性在各个方面应当享受跟男性平等的权利。从宪法的原则来讲,没有什么地方是专属于男性的“地盘”,这是所有国家机关必须遵守的铁律。在这一点上,西城区民政局完全是彻头彻尾的法盲。
李思磐认为,这些婚姻调解的招数或可从心理咨询的角度来做。但此类咨询机构信息,可以由政府部门提供给市民,由有需要的人知情选择,而不应该由政府部门直接提供。因为这些服务,并不符合政府机构职能的法律定位,其伦理要求与政府的角色也有冲突。
而更重要的是,婚姻为什么终结?是因为女人主张跟男性平起平坐吗?李思磐认为恰恰相反。她引杨懿晖的分析,认为“性别歧视”是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简单地说,就是丈夫希望女方在结婚后能够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包揽所有家务、而在处理家庭大事时,丈夫拥有绝对的权威,妻子没有发言权……妻子希望丈夫能够多赚钱养家糊口,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男人应该把所有的收入一分不少的上缴给妻子保管。”因此,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男养家女享受这些性别的陈腐观念,以及男性必然“养家”的观念,腐蚀了本应该建立在平等、相互谅解包容和尊重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必须强调的是,被民政局拿来“保卫婚姻”的,正是这一套食古不化的傻逻辑。
因此问题的症结在于:婚姻制度本身,有随夫居和重视父系血亲的漫长文化,后者是性别歧视产生的温床。性别歧视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正是需要被解决的问题。正是性别歧视造就了中国妇女的经济困境。
社会学家李银河在新浪专栏也发文点评。她依据历史,指出中国从20世纪初开始提出妇女解放和男女平权的口号,从办女学办女报开始,中国的男女平等事业起步。中国妇女真正意义上的解放是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动员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所有的女人全都从私领域走出来,进入公领域,从一个“好主妇”“好母亲”变成了一个“好工人”“好农民”,有了自己独立的收入,从而有了自己独立于男人的社会地位。1950年代以来城市妇女生活方式的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家庭妇女的比例从90%左右下降到10%;职业妇女的比例则从10%左右上升到了90%以上。
历史证明,几亿妇女用自己的生命和劳动表明,“女人最大的本事”不是仅仅做个好主妇、好母亲,也还能做点别的,其中佼佼者甚至能成为艺术家、科学家、政治家和亿万富翁(在全世界最富有的20位女人当中,有两位是中国妇女)。李银河发出质问:“怎么,民政局这是要号召妇女退出现代社会回归传统社会,退出公领域回归私领域吗?”
围绕这一话题的理性思考远不止于此。从今年以来的“周国平事件”、春晚性别歧视遭抵制、国际妇女节谷歌和百度首页doodle之争,到这次的“民政局海报风波”,不难看出,人们对含有性别歧视的言论和做法越来越敏感。有观察者认为,性别平等日益成为尊重个人权利与尊严的现代中国人认同的基本准则。
福山来华:美国政体的法治和民主问责强、国家能力弱,中国则相反
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上周,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来华参加“国家治理”相关议题的研讨会,并做了演讲。财新网和凤凰网等媒体做了相关报道。
福山在之前出版的《现代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中,曾提供了一个比较简明的现代政治秩序框架,有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能力、法治和民主问责。其中,国家能力在天平一端,而法治和民主问责居于另一端。
他在此次会议上重申了这一模型,并解释所谓国家能力,是国家合法地产生、利用权力来执行法律,保护国民免于遭受来自国内外的暴力,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保护公民;所谓法治,从根本上是对权力的限制,包括对整个政治系统中最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的时候进行限制;而民主问责,是为了保证政府真正反映所有人民的利益,而不只是显示了统治精英阶层自己的利益。
根据这一框架,福山把中国和美国归于不同类型的国家:中国的国家能力非常强,但是在法治、民主问责方面比较弱。美国的传统是支持规则限制行政的权力,制衡制度很多,国家能力就较弱,以至于有时连国家预算都的通过都出现问题,参众两院和总统也经常在税收上无法达成共识。
福山通过历史分析发现,在历史上,中国是仅有的几个通过集中的官僚体制来建设国家的例子,中国的官僚机制比欧洲国家早了1800年。但是,区别于古代的以色列或者印度教和穆斯林世界,中国没有孕育法治的宗教土壤,也没有很强的社会单元。他认为,中国从来没有独立的贵族阶层、社会组织或宗教教会,因而历史上也没有真正的法治和民主问责制。这样的历史造成了中国国家能力强而法治问责弱的现实。
而欧洲的政治发展顺序的特点完全相反。其法律体系在现代国家生成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而美国的历史传统导致其法律对行政权力的限制更大。
福山提出,健全的政治发展是要在天平上的国家能力、法治和民主问责三者之间达成平衡。一方面,国家需要权力对社会进行治理,另一方面必须以法律和民主问责对权力进行限制。
针对中国的改革如何达到上述三者间的平衡,福山表示,根据现实状况,他的观点是中国应当把法治建设放在民主问责之前。首先是做到用法律治理(rule by law),然后逐渐转换成为法治(rule of law)。但他随后提出,两者有时候必须是并行的,不能分割地先说法治,再说某种程度的民主问责制。
而在他看来,美国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并非其长期竞争力衰退,而是政府治理的问题:民主共和两党的极化导致政府和国会与美国宪法系统的互动不佳,进而导致了能力缺失和决策不力。他表示,美国此前完成了“能源革命”,目前经济增长也势头良好:“美国最棒的一点就是创造力和创新能力,而这并不来自政府。”
福山是第三代日裔美国人,曾师从塞缪尔·亨廷顿。他在1989年以论文《历史的终结?》声名鹊起。该论文后来扩充为《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一书,引发全球范围内的关注与讨论。书中推论称,西方的自由民主政治制度和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或许就是人类社会文化演进的终点,也是人类政府最终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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