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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谈“打黑除恶”为何难:有“保护伞”,有内部干扰和阻力
2006年2月22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在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
这次会议,拉开了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
随即,中央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设立全国“打黑办”。之后,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国会议,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动员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
罗干在这次会议上所做的题为《“打黑除恶”要坚持除恶务尽》的讲话收录在其新书《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中。
该书近日由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发行。书中收入了罗干从1993年至2007年担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期间的讲话、报告、谈话、文章等共81篇,大部分系首次公开发表。
新华网的报道称,该书内容丰富、翔实,语言质朴,反映了罗干同志作为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成员,对政法综治工作所作的深入思考,对推进新形势下政法综治工作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罗干在该次会议上谈到,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将打击锋芒对准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严厉打击各种恶势力犯罪。一要坚持突出重点,二要坚持依法办案,三要坚持稳、准、狠,四要坚持打早打小,五要坚持专群结合,六要坚持除恶务尽。
罗干在会议上着重谈到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的问题。
“一些地方‘打黑除恶’之所以难,就是因为有‘保护伞’,有来自政权和政法机关内部的干扰和阻力。”
罗干说,要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是“打黑除恶”的关键环节。
他要求公安机关及时与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沟通,务必深挖“幕后指挥者”和“保护伞”,弄清楚4个“为什么”——
这些团伙为什么会长期存在?为什么作恶多端而没有受到打击?为什么该捕的没有捕、该诉的没有诉、该判的没有判?为什么虽然判了但入狱不久又放了出来?
“对于党政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不论涉及谁,都要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养奸,对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于那些不是‘保护伞’但与黑恶势力有牵连,给黑恶势力活动提供方便的少数公务人员,也应严肃处理。”罗干说。
罗干在讲话中说道,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往往是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政府管理不到位的地方。
因此,“要把‘打黑除恶’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以恶涉政。”
他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组织,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决不能让一些黑恶势力头目谋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职务和荣誉的图谋得逞,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向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机关和基层组织渗透,与我争夺基层政权、争夺群众,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利用政治光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罗干还谈到,要把“打黑除恶”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决依法严惩干警中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的害群之马。
“政法队伍总体上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但是,也要充分看到存在的问题。从一些地方发生的涉黑涉恶案件看,有的令人触目惊心。”罗干说。
这些“触目惊心”包括,有的案件牵扯到了政法战线内部的人,有的干警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串通一气,有的黑恶势力的骨干,甚至主犯的后台老板就是政法干警。有的抓捕行动因为有人通风报信无功而返,有的案件因为有内部阻力而不了了之。
罗干要求,全体干警都必须恪尽职守,严禁泄露秘密,严禁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对那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后台的,对那些与黑恶势力串通一气的,无论涉及什么人、涉及什么部门、涉及哪一级领导,都必须深挖彻查,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罗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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