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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亏近十亿仍推“高送转”,海润光伏董事长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23日对海润光伏(600401)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YANG HUAIJIN(杨怀进)进行公开谴责,对海润光伏股东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海润光伏董事李延人、任向东、吴益善、张永欣、张正,独立董事洪冬平、金曹鑫、徐小平予以通报批评。上述纪律处分将抄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据查实,2015年1月23日,海润光伏披露称,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YANG HUAIJIN(杨怀进)与其他两位股东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海润光伏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海润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该公司同时披露,董事会在接到上述利润分配提议后,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与董事会全部董事进行了沟通,董事YANG HUAIJIN(杨怀进)、李延人、任向东、吴益善、张永欣、张正、洪冬平、金曹鑫、徐小平均已知悉并同意该利润分配提议。所有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文件,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提议时投赞成票。
2015年1月31日,海润光伏披露了《2014年年度业绩亏损公告》。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亿元左右。对此,上述股东表示,在提出该利润分配提议时并不知悉海润光伏2014年业绩的有关情况;所有董事也表示,在同意该利润分配提议并承诺投赞成票时,不知悉海润光伏2014年业绩的有关情况。
上证所表示,YANG HUAIJIN(杨怀进)作为股东,同时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在提出并审议相关利润分配提议时,应当知悉或者主动核实公司经营情况,并据以判断利润分配提议及相关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YANG HUAIJIN(杨怀进)在应当知悉或者未主动核实公司经营情况下,以“结合海润光伏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为由,提出并同意相关利润分配提议。相关披露内容与该公司数日后公告的业绩预亏情况明显不符,可能对投资者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YANG HUAIJIN(杨怀进)未勤勉尽责,其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证所指出,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在不知悉2014年实际经营的情况下,提出上述可能对投资者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利润分配提议;董事李延人等在不知悉2014年实际经营的情况下,也以“该利润分配提议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等”为由,同意该利润分配提议,并承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提议时投赞成票,其行为违反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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