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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翻译窃走技术图纸后开公司获利千万,被判6年罚200万
南京一男子在当日语翻译的时候,擅自将公司的设备技术图纸、配方、设备提供商等资料复制走,然后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和别人成立公司,获取利润。
在不少人的想象中,这也许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违反了竞业限制或者保守商业秘密原则,顶多赔些钱了事。
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南京的法院最终认为,这个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4月22日,南京市检察院公布4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检方获悉,上述这起案件是南京迄今量刑最重的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0年、2011年期间,南京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简称三超公司)聘请了一名日本专家做总工程师。另外,还聘请段某作为总工程师的日语翻译。
期间,段某利用当翻译的便利条件,多次将公司处于非公开状态的资料,拷贝到个人笔记本电脑中。这些资料,包括生产金刚石线锯的设备技术图纸、配方、工艺程序、试验记录、设备提供商等。后经鉴定,属于商业秘密。
2011年5月,段某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和别人成立南京万牙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牙索公司),并拿到这家公司40%的股份。
万牙索公司利用这些商业秘密,先后生产并销售金刚石线锯生产设备7台,获取违法利润1092万余元。
2013年6月,南京江宁区检察院以段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江宁区法院提起公诉。
当年11月,江宁区法院判决认定,段某违反了与三超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给三超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段某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4月,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采访了解到,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呈现“高智商人员犯罪居多”的特点。
从南京办理的案件来看,犯罪主体普遍学历较高,其中大学及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占67%,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2%。一些犯罪分子多是所在行业和领域的高级技术人员,属于社会技术精英阶层。
南京检察系统人士说,当前,虽然作为刑事犯罪来打击的“侵犯商业秘密案”总体数量不多,但具体个案的涉案金额、以及其造成损失却比较大。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市5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所造成的损失,达到6000多万元——平均个案涉案金额达到100多万元,最高个案涉案金额更是高达1000多万元。
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导致受害企业竞争力减弱,甚至使其破产倒闭。因此,此类案件造成的危害后果远大于传统类型的犯罪。
据南京检方人士介绍,以往,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并不为公众熟知,但随着经济发展,目前此类案件越发增多。由于其手段隐蔽,因此打击难度大。
此外,这类案件,若进入司法程序,还面临着“鉴定难、调查取证难、入罪难”等诸多难题,这也导致现实中,“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定罪处罚的并不是太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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