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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我市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报道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城市五个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经过十几年的创城实践,盘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2006年进入辽宁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到2014年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省文明城市标兵”等称号,到2017年我市一举摘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再到今天举全市之力保持和巩固这份荣誉,盘锦这座年轻又充满魅力的城市,一次次经历蜕变,一次次茁壮成长。
如今,徜徉于盘锦大地,你一定会被这儿干净舒适的环境所陶醉;被盘锦人文明的行为、动人的事迹、美德的力量所吸引。我们通过内外兼修,将文明内化为城市发展的基因,具化为每个市民的行动,让城市更具魅力,文明内涵更加丰盈。
举全力抓创建,让城市蜕变充满活力
2017年,我市一举摘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同时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和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与全国道德模范提名等多个奖项,这是载入我市发展历史的难忘时刻;2020年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得之不易的荣誉,是全民参与、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一步一步心向文明,身体力行,最后人人分享的幸福硕果。
城市文明的孕育,不是一蹴而就的。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城市文明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才是创建文明城市孜孜以求的目标。我市一直以来的表现,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说起盘锦创城的历史,可以用“厚重”来形容:2006年进入辽宁省级文明城市行列;2008年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行列;2009年在全国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排名中,获得全国第11名、东北三省第一名;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荣获全省文明城市测评成绩第一名;2014年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省文明城市标兵”称号,2015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位列全国100个地级提名城市第5,未成年人工作位居第2……
历届盘锦市委、市政府始终贯穿“为发展助力 让群众满意”原则,坚持“为民 惠民 靠民”理念,率领全市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一路高歌,迈开了追求城市外在美与内在美有机融合的铿锵步伐,绘就了一幅幅造福于民、人人参与的文明画卷,不断塑造着城市的风骨与灵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愈来愈强。
铆干劲抓创建,让城市积蓄新的动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盘锦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放眼未来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对此,市委、市政府站位全局、通盘考量,绘好“作战图”,制定“任务书”,划定“时间表”,既致力于抓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文明向善新风尚,全面提升创建质量、创建效率和创建水平。
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坚持边创城边建制,对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长期规范。不把创城作为突击性工作而是作为常态化工作,不是作为应付性工作而是作为日常分内工作,把创建的过程看得比结果更重要,努力走出一条内涵式创建道路,在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城市气质上下功夫、做文章,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在创城进程中,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网格化。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黑色路面建设、人行道板铺设、盲道增设、牙石修缮的工作标准;加强路网、公交网络、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布设行人过街设施、隔离设施和交通标识;规划建设新的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老旧农贸市场;快速推进弃管小区、城市棚户区、农垦危房改造;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同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质提速,城镇化率保持全省领先。
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抓手,大力完善城市基本功能。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配合街道做好路灯、公厕、垃圾箱(房)等基础设施增添维护,重点对破损路面和人行道板、排水沟渠等设施进行改造修整,从细微处切实提升城市生活和居住品质。针对老城区公共管理设施部分老化、落后等实际情况,全面细致地搞好公共管理设施改造提升方案,使老城区管理设施提档升级。
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盘锦的创城工作从一开始就走进了群众心里、融入百姓生活,扎根在最深厚的土壤。如今的盘锦,城市品位明显提高,城市生态日趋优化,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攀升。实践证明,我们走对了路,干对了事,为加快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积蓄了新的动能。
不止步抓创建,让城市前行更有力量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提升过程。为了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文明成果,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全市上下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干在经常,让城市前行更有力量。
始终坚持高标准推进,无论是城市环境提升还是营商环境优化,无论是文明行为养成还是市民素质提升,无论是综合实力进步还是打造“有温度的城市”,都要做到对标一流,让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叫得响、立得住、坐得稳、走得远。把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应用于创城,实施“互联网+”,形成集智慧党建、城乡管理、社会治理、惠民服务于一体的大文明创建体系;实施“标准化+”,依托1058项标准化清单拉高创建标杆、促进提档升级;实施“网格化+”,赋予3475个基础单元网格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取得事半功倍效果。
颁布实施《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开展整治行动,促进法治与德治相互作用、深度融合,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文明城市中培养现代文明意识、营造良好文明风尚。
着眼城乡、油地融合,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子,率先推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壁挂炉、垃圾分类等6件民生实事,建成覆盖全市的大环卫体系,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转化为全域旅游发展成果,“五个一”公共项目带动乡风民俗向上向善,城乡的“温差”“时差”和“偏差”不断缩小。
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精准施策、精细作业,像绣花一样打磨细节,创新城市治理的制度机制和组织结构的实现形式,补齐服务功能短板,城市更干净有序,生活更便捷舒适。先后改造242个老旧小区,让30万人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文明城市的强大凝聚力与战斗力进一步彰显。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启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依托区县、街道、社区宣传网络,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分片划区、包干到人,走进社区、进村入户、深入商户,把疫情防控宣传送到最基层。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联防联控、防护宣传、政策解读、专业医护、便民服务、秩序维护、心理疏导等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基层社区单位做好防疫工作,为打好群防群控的疫情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上半年,市委书记就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三次专题调研。我市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过程,绝不是为了拿块牌子,更不是为了所谓的政绩,而是要把创建过程变成为人民动真格、办实事、谋幸福的过程,作为让市民享受创建文明城市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过程。
我市提出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为了不断顺应人民新期待,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停息,我们的创建就不止步。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马拉松”,永远都是进行时。创城不易,“守城”更难,荣誉成绩代表过去,新的目标就在前方。我市将乘势而上、久久为功,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找准弱项,补齐短板,以“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全域文明城市目标踏实前行。
原标题:《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我市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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