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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案二审|于正:大家看到了嬉闹背后无助的我
澎湃新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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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案二审开庭。据@京法网事,于正(余征)一方提交了获得的新证据,称早在上世纪90年代琼瑶便已将《梅花烙》著作权转让 ,她并不具备原告的适格主体资格。琼瑶(陈喆)一方答辩称,上诉人提交的台湾地区著作权登记证书,超过了二审法院的举证期限,另一方面,该登记证也不符合相关公证认证形式要求,琼瑶依法对《梅花烙》享有著作权财产权。
庭审持续到晚6时许,最后陈述阶段,琼瑶方面表示不接受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于正陈述上诉理由
琼瑶陈述答辩意见
上午8点59分,@于正1978 在微博发长文《素心示人,度越一世》回应诉讼,他在文中写道,“当我回头留意到现实和想象距离那么远时,我选择了挣扎……所以,大家看到了‘护犊子’的我,看到了意气横指的我,看到了洋洋自得我,还有,一个嬉闹背后无助的我。我把自己展示得这么彻底,这么毫无保留...” 在长微博中,他感谢了琼瑶的棒喝,称“这种棒喝的力量,对于我这样的年轻编剧比一万次的赞扬更弥足珍贵。”同时,他还提到联名支持琼瑶的109位编剧,表示“你们让我知道一个群体的态度,我会时刻警醒”。去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宣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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