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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和平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已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新华日报官方微博3月27日消息,由于已经担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和平向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递交辞呈,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并于3月27日获得通过。
史和平简历
男,1955年2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在职大学学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2月参加工作。
1971年2月镇江地区伏牛山煤矿学校学习;
1972年8月镇江地区小力山煤矿生产科测量员;
1975年8月中南矿冶学院矿山系矿山测量专业学习;
1978年9月省冶金地质勘探公司809队分队党支部书记;
1981年7月省冶金工业厅干部处助理工程师、科长;
1988年4月省冶金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1991年2月省冶金厅人事教育处处长(其间:1991年9月至1993年7月北京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习,获学士学位,1993年5月至1995年5月挂职任无锡县委副书记);
1995年9月省冶金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
1996年8月省冶金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南京大学涉外经济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7年3月至1997年12月参加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1999年11月至2001年4月南京大学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联办公共管理硕士班学习);
2000年5月省冶金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1年6月镇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1年11月高级工程师);
2002年1月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2年10月至2007年8月江苏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
2003年2月镇江市委书记、市长;
2003年4月镇江市委书记;
2004年1月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1月,副省长,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4月,副省长。
2015年2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党的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省委委员,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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