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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沉重的土地财政

2015-03-25 19:3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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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网站近日公布了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下称“收支情况”)。在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重要分量情况下,公众自然饶有兴趣。

        “收支情况”所提供的数据,在一般意义上满足了公众知情权。不过,公众感到最为疑惑的数据,是2014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补助被征地农民等成本性支出33952.37亿元,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当年形成的土地出让收益为8987.93亿元,占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0.9%。公众普遍认为,成本性支出不可能高达82.4%,而政府土地收益只有不到20%。

        的确,按照《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最高不超过十五倍。因此农民每亩土地获得的土地补偿往往只有数万元不等,而政府征收了土地以后,一转手往往是上百万至数百万元不等,何以才只有不到20%的利润?

        “收支情况”提供的数据从侧面解释了这个问题:在成本性支出中,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21216.03亿元,占62.5%;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等其他成本性支出3529.96亿元。这两组数据,前者所谓的“征地拆迁补偿”可以理解为主要是支付给城市居民的费用,占了整个支出的一半还多,而后者的3500多亿元包含两项,一个是农民的补偿,另一个是业务支出,占比为10%多一点。

        在这里,“收支情况”缺失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一是城市国有土地出让了多少,另一个是在农村征了多少地。在国土资源部2014年发布的公报中,倒是有2013年度的数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36.70万公顷,出让合同价款4.20万亿元;共批准建设用地53.43万公顷,其中,农用地转建设用地37.24万公顷。城市土地“出让”和农村土地“转建设用地”两组数据相差不大,但后者向农民支出了多少补助,则没有提供数据。相信在2014年,这个城乡土地“出让”和“转建设用地”的比例不会有实质性变化。

        这些年来,城市国有土地在拆迁中的暴力冲突已经大大减少,从21216.03亿元的高额补偿支出占比中,可以找到原因。而农民获得的3529.96亿元之一部分(很可能不到十分之一),同样可以解释一些城郊结合部不时爆发暴力拆迁、血拆不断的根源所在。

        当前经济放缓,财政收入增长缓慢,遇上土地出让收入可能大幅下降,一些对土地收入依赖程度比较高的地方政府为了维持收入水准,将会采取哪些措施,值得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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