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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阁》杂志刊文揭秘公安部如何改革私家车强制年检制度
【编者按】
最新一期的《紫光阁》杂志刊发了《为公安部办理政协提案点赞》一文,文章作者是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畲医药分会会长雷后兴,其于2008年开始担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雷后兴在2014年3月全国政协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期间,针对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机动车检验不规范、不便民成为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改进的热点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取消私家车强制年检制度建议”的提案。
这个被编为第1953 号的提案,当时“建议国务院交公安部研究办理”。《紫光阁》杂志刊发的文章详细介绍了公安部对该提案的回复以及解决措施。
以下为文章全文:
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的职责。每年的全国政协全会是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委员们带着百姓的呼声,将群众的嘱托撰写成各种提案向大会提交,成为委员履职的重要方式。
2014年3月,我在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二次全会期间,针对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机动车检验不规范、不便民成为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改进的热点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取消私家车强制年检制度建议”的提案,“建议研究取消私家车年检制度,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对私家车改检车制为登记制,车主按时携带交强险、车船税、行车本到车管所登记一次即可……同时提高车辆检测的水平,对载客载货营运车辆实行有效年检,确保私家车道路交通安全。”
这个被编为第1 9 5 3 号的提案,当时“建议国务院交公安部研究办理”。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和环保部认真会商后,由交管局负责答复本提案的王国强同志与我多次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我对提案办理的意见,针对我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调研与落实。
2014 年7月28日,公安部发来正式答复公文,写道:“考虑到许多私家车出行频率不高、检验周期内行驶里程少、定期保养较好等实际情况,我部会同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行过渡性改革措施,简化6年内小型私家车检验方式。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车(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按规定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即可直接领取检标志。新措施既考虑了汽车质量提升、简化手续、减轻群众负担,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效执行国家税收、保险等法律制度。”同时“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实行机动车预约检验等便民服务措施。实行政企分离,严禁官办或参与经营检验机构,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市场化。通过推行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由经营者转变为监管者,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力和权利边界,更公正地行使监管职责。明确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建立车检质量监督追溯制度。”
公安部针对提案中指出的问题,找准了症结,回应委员代表广大群众对改革现行车检制度的呼声。提案办理认真、态度诚恳、落实行动迅速,我要为他们点个赞!
我从1993年起先后担任区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直到2008年开始担任全国政协委员。22年履职生涯中,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交涉及方方面面的提案120多件,每年都接到政府部门的提案回复。2014年3月政协全会期间,我提交了11个提案,感觉最明显的是:政府部门对提案答复不一样了,以往的说明多、解释多、落实少的现象减少了,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真心支持委员履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多了,提案办理单位开始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答复者工作作风也变了,在发正式答复前,先电话联系、沟通,说明相关政策,也亲切随和了。
两会年年召开,委员如常履职,他们带着基层的声音、百姓的重托通过提交提案、反映民意。如果委员高质量的提案不能得到及时认真的办理和落实,不仅会堵塞民情民意通道,也会挫伤提案者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还影响到政协职能的发挥。
(作者为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畲医药分会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8年开始担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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