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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杨雄:加快推行“三张清单”,坚决整治“红顶中介”
“能否向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对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担当精神的一次考验!”在3月24日召开的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说。
杨雄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以及市委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着眼于放松政府管制,向改革要活力、向市场要动力,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持续深入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更加积极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到实处。
“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坚决把法治原则贯穿于审改和审批的全过程、各环节。”杨雄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各级政府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杨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都要合法、合理,必须纳入审批目录管理。没有法律依据,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设立和变相设立审批事项,确保审批于法有据。“放”和“管”是车之两轮。经过多轮改革后,市场和社会要求更有质量的“放”和更有效率的“管”。
他指出,在“放”的方面,要挤水分。当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创业创新的审批事项取消得还不够,企业和群众还不满意;在“管”的方面,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行,一些部门经验不够、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不会管、不想管的问题日益突出,与加强监管的要求不相符合。
杨雄表示,企业和群众期待审批更少、效率更高、服务更好。我们还没有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审批效率有待提高,与审批有关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还存在环节多、耗时长,而且收费高、垄断性强等情况,有些甚至“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要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中介组织必须和政府管理部门脱钩,决不允许搞行业垄断、利益输送,监察部门要紧盯不放,重点督察。
“加快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举措,也是深化审改的必然要求。”杨雄指出,“三张清单”是今年审改工作的重点之一,其中权力清单是基础,要确保年内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保障,要科学划定政府的责任边界,该政府的决不能推卸,该市场和社会自主决定的政府不能乱伸手、不能任性;负面清单是重点,要借鉴推广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政府管理效率。
杨雄表示,审批事项尽管去年已取消调整844项,但还是太多,能放的要尽量放,能调整的要坚决调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关键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不能停留在简单粗放的传统做法上。要抓紧在全市面上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善于运用市场、法律、科技等手段,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要以新的管理理念和措施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建立一批基础制度,加强政府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杨雄强调,审改工作关键看各级领导干部有没有转变观念、敢不敢碰硬、是不是真干。要明确责任,各区县、各部门都要主动领任务,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本区域、本部门的审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解决,“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动了谁的奶酪”;要注重协同,审改越深入,越要加强协同,要群策群力把审改工作搞好;要严格督查,定期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审改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范围。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通报了本市去年审改工作情况,并对今年审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2014年,上海分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844项,取消评估评审57项。全面展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发布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行政审批目录,基本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制定下发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规范等标准以及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办法,对涉及中心城区的160项事项和涉及郊区的224项事项,实施“一门式受理”和“一门式发证”。制定出台了《上海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今年,上海将围绕六大重点深化审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要加大涉及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审批清理力度,加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水平评价事项清理力度,加大居(村)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理力度。要坚决杜绝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或权力上收,坚决杜绝以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为由增加审批环节,坚决杜绝以加强监管为由增设审批条件,坚决杜绝以所谓服务为由搞强制服务,实施变相审批。
二是要抓好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推进自贸区审改、浦东新区审改、奉贤区欧盟中小企业审改和化学工业区部分建设项目审改等先行先试。
三是要做好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改革,全面发布保留的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目录,给企业和市民更多选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全面建立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管理制度,凡未进入目录,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进行评估、评审;大力打破评估评审业务垄断现象,评估评审市场要向所有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放;对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项目,要围绕服务资格、收费、效率和质量加强监管。
四是要深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扩大《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适用范围;推进全市工业区块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核心是不得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加大规划土地审批改革力度;巩固建设管理审改成果。
五是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改进窗口服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六是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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