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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传媒诉四门户网站侵权,称曾多次警示仍未被理睬
因原创新闻稿件被多家门户网站未授权转载,财新传媒就著作权保护分别向搜狐、新浪、凤凰、和讯四家网站提起诉讼。案件已定于2015年3月30日、3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
纠纷因几则报道而起。自2014年1月,财新传媒记者采写的多篇关于原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被查的系列特稿,未经许可被搜狐、新浪等十数家媒体非法转载。
财新传媒品牌传播部总监马玲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除两家媒体在未经授权转载稿件时正确标注文章来源,其余侵权媒体在转载文章时不标注来源、不署名作者,经多次告知后仍持续侵权行为,情形十分恶劣。
马玲说,2014年1月15日,财新传媒便在其网站上发布反侵权公告,对媒体的侵权行为强烈谴责,并委托法律顾问向包括搜狐、新浪、凤凰在内的十家网站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对方未予理睬。
故此,财新传媒于1月25日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该案于1月28日立案。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截至发稿,上述侵权媒体仍未正确标注文章来源,侵权文章也未见下架。
3月23日晚,财新传媒在其网站上发布《财新传媒诉四家网站侵权,即将开庭》一文。文章称,2011年5月11日,财新传媒发起反侵权行动,通过在财新网开辟专栏不定期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布一些严重侵权行为,对侵权媒体以谴责和警示,但侵权现象仍屡禁不止。
澎湃新闻获悉,早在2013年财新传媒曾就中金在线侵权一事提起诉讼,法院终审判决中金在线构成侵权。
传媒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来已久,2015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白岩松在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就表示,“传媒产业不能你抄我,我抄你”,“如果传媒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够真正地落实,把‘中国制造变成中国创造创新’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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