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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原下属网络举报,云南“慈善妈妈”诉至法院称系诽谤
云南文山“慈善妈妈”王玉琼,被曾经的下属赵春雷举报:借“筹建敬老院”盗取美誉并趁机圈地牟利;假借李连杰、壹基金的名义骗取了政府项目获利千万。
2014年8月28日,王玉琼一纸诉状将举报人赵春雷诉至文山市人民法院。
同年10月30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4年12月5日,云南一家报纸以《文山审理首例网络名誉权纠纷》为题对该案进行了报道,称“经过庭审,文山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王某(王玉琼)胜诉”。
吊诡的是,赵春雷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至今未收到法院判决书。而文山市人民法院告诉澎湃新闻,该案尚未宣判。
王玉琼: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万
3月22日,王玉琼告诉澎湃新闻,针对赵春雷对她的网络“攻击”,她在去年8月末将对方起诉至文山市人民法院。
“我去年就起诉过他了,但法院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我判决结果。”王玉琼称其至今未接到法院通知,“应该是还没有判决。”
王玉琼提交给法院的民事起诉状显示,由于她对赵春雷提出的非分要求未能满足,赵随后便在各大网站发帖对她进行侮辱和诽谤,公然辱骂她为“毒妇贼婆”、“云南著名女骗子”、“悍妇”,使用“假冒”、“无常”、“无耻”、“卑鄙和贪婪”之辞贬损她,编造“借慈善敛财千万”的不实之词毁损她。
起诉状中同时提到,文山当地某公司默许赵春雷利用该公司经营管理的网站对王玉琼进行谩骂、诽谤和人身攻击,在王玉琼通过委托代理人致电及委派委托代理人亲临该公司请求删除网贴,接连遭拒。
藉此,作为原告的王玉琼将赵春雷及文山当地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并删除对原告的谩骂、攻击和诽谤内容;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证费共计11万元。
2014年9月15日,在接到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后,赵春雷这才得知自己成了被告。2014年10月30日,他赶到法院出庭应诉。
“说实话,在看到法院寄来对方的起诉书后,我就确信这场官司我不会输。天底下哪有说实话还败诉的道理,所以我必须来,我要为我说的话负责。”赵春雷说。
然而,赵春雷自称遭人“暗算”。他说,庭审后,他在法院门口被他人袭击,“打我的人我不认识,打完就钻进一辆轿车跑了。”
赵春雷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显示,去年10月30日,文山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出具了一份“鉴定聘请书”:为了查明赵春雷被故意伤害一案,特聘请文山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赵春雷伤情进行鉴定。
此后,文山州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赵春雷“头部及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头部后枕部头皮下血肿”。
赵春雷的伤情鉴定。赵春雷 供图“伤得不重,但我当时就想着要留个案底和伤情鉴定,以证明我在法院门口的确被打过。”赵春雷说。
赵春雷告诉澎湃新闻,庭审结束后,他一直想知道该案的审理结果,今年2月,还曾专门致电文山市人民法院询问此事,“工作人员说有结果会通知我的。”
媒体报道“王某胜诉”,法院说还没判决
吊诡的是,早在2014年12月5日,云南某经济日报就已刊发报道并称“原告王某胜诉”。
在这篇名为《文山审理首例网络名誉权纠纷》的新闻报道中,隐去了原、被告双方的真实姓名。
文中提到,原告王某指证赵某在网络上公然辱骂其为“云南著名女骗子”、“毒妇贼婆”等,并使用“假冒”、“无耻”、“卑鄙和贪婪”之辞贬损原告,编造“借慈善敛财千万”的不实之词毁损原告等。
该新闻报道写明:经过庭审,文山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王某胜诉。
不过,这篇新闻报道并未注明作者是该报社记者还是法院通讯员。澎湃新闻通过网络查阅后发现,此前该作者曾多次在云南当地媒体上发表过文山市人民法院的相关报道。
澎湃新闻对比发现,除了隐去原、被告的真名外,该报道提及的案由、诉求、庭审细节与王玉琼诉赵春雷名誉侵权案完全一致。
“这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目前还没有判决结果。”3月23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一旦该案判决结果出来,法院会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当事双方,前来领取判决书或者邮寄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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