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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创新人才成长机制,初任法官一律到基层办案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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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19日召开的重庆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今后,从重庆高级、中级法院内部遴选的初任法官,选任后一律安排到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办案工作。
会议强调,2015年重庆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创新人才成长机制,狠抓青年人才培养,深入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全面启动第二轮青年法官导师带教工作,根据改革需要逐步将培养对象延伸到法官助理、书记员;要开设青年法官导师制网上专栏,采取双向选择、交叉带教,发挥不同导师的不同优势,提升带教实效;要主动对接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拓展“一线磨砺计划”对象范围,从高级、中级法院内部遴选的初任法官,选任后一律安排到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办案工作,新录用人员一律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轮岗锻炼;要积极适应干部培养重基层的政策导向,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级、中级法院新任处级中层干部,一律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
据介绍,2014年,重庆高院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选派参加国家法官学院调训275人,培训法官4100余人次;全市法院共选派500余名青年法官到乡镇、边远地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轮岗锻炼;全市法院330名法官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有力提升了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实战运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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