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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江苏法院取消考核后,各项指标“更健康”
【编者按】
取消考核后,法院工作的各项指标会下降?现在看来,这样的担忧有些多余。
江苏法院的现状即是力证:该省法院取消各项考核后,受案量、审执结案件以及一线法官的人均结案量,较以往均有所增加;亦有数据表明,法官的办案效率也有所提高。
3月21日,《人民法院报》刊发的报道,披露了江苏法院在取消考核后的一系列质效指标。
报道用数据说话:法院取消考核后,“紧箍咒”没了,各项指标“反而体现得更健康”。
以下为报道全文:
10年前的2004年,江苏法院在全国率先创建了案件质效指标考核体系。那么,在10年后取消这一考核体系的情况又是怎样的?
2014年末,记者在苏南、苏中及苏北一些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内看到,前来立案的群众不用排队就轻松立案,法官工作紧张有序,一改以往每到年底立案大厅空空荡荡,每天立案排号,数量严格控制,老百姓颇为不便的场景。在江苏省2015年两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透露,该院2014年“改进对下考核机制,精简考评指标,取消通报排名”。引人关注的是,江苏高院工作报告中的各项数据显示,江苏法院取消各项考核后,审执结案件等各项质效指标不降反升。
考核通报把法官变成“计件工人”
进入2000年后,地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长三角地区,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江苏法院2004年首开先河,在全国率先创建了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其中审判质量效率考评就有36项具体指标。江苏高院由此对各级法院审判绩效进行排名考核通报。客观地说,这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指标考核弊端日益突出。各项指标让法官变成了埋头苦干的“计件工人”。法官们疲于奔命,苦不堪言,陷入“数字崇拜”,各种质效考核直接影响干警待遇、评先评优、选拔提升;一些单位和部门单纯围绕考核项目安排工作,司法公正、司法效果和司法权威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
“质效考核指标基本涵盖了立案、审判、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建航认为,用数据比率的高低,来机械衡量一个法官、一个业务庭甚至是一个法院一年的业绩,有其天然的局限性。
让更多优秀法官向审判一线集聚
“直至2014年下半年,作为回归司法规律的科学做法,江苏高院取消了审判质效指标考核。”江苏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年底,江苏高院微信公开发布的《暂停审判质效考评后我们做得更好》调研报告称,在执行考核10年之后,徐州中院暂停了针对两级法院、一线法官分别设置的60多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获得了绝大多数院庭长和一线法官支持。
取消考核后,不仅消减“行政化”,解放了众多院庭长肩负质效指标管理与调控的重负,而且江苏高院还大力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加大院庭长办案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级法院院长、庭长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执法办案上,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中,能够出现院庭长的身影。2014年,江苏全省法院院庭长3740人共审理案件448900件,审结395794件,人均审结105.83件。通过院庭长办案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各级法院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2014年1月至9月,该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0616件,同比上升22%;审执结8022件,同比上升20.8%。各业务部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3.8天,同比下降7.4%。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推动更多优秀法官回归法官本位,向审判一线集聚,从而有效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
“取消考核,决不等于取消管理,而是大步推进司法改革。”采访中,江苏高院副院长周继业态度明确而坚定。综合数据显示,江苏法院暂停考评后审判质效的实际情况并未出现滑坡,部分指标还有新的提升。2014年新春伊始,江苏高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题调研,全面深入了解全省法院一线法官的工作状态、生活状态和生存状态,为深化司法改革、探求优化法院队伍结构及审判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提供决策参考和实践依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江苏高院党组提出如何确定基层一线法官合理工作量、如何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如何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五项议题,并召集各中级法院院长、各中院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研讨,共商对策,下发办法,修订了全省法院审判管理指标体系,改进对下考核机制,精简考评指标,取消通报排名,强化正确导向,发挥好考评机制对审判工作的研判与促进作用。
各项指标没降反升显示更“健康”
“每年面对如山的案件,每天开庭、调解、谈话、送达等工作都感觉时间不够用,还要加班写文书,关键还要考虑到各种质效问题,要费脑筋考虑质效平衡,大家都得了‘心脏病’,现在这些质效考核的‘紧箍咒’终于取消了,我们感觉太好了,办起案件来可以更专心了。”采访中,案件任务十分繁重的苏南基层法院一线法官普遍这样反映。
在取消了审判质效考核排名后,经过统计发现各项指标不降反升:2014年,江苏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92440件,审执结1165234件,同比分别增长12.44%和9.52%。其中,江苏高院同比分别增长32.45%和29.86%。全省法院执结标的金额达626.26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40.14%。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57.48件,同比增加16.18件。同时,各项指标反而体现得更健康。以较早取消考核的徐州两级法院为例,2014年新收各类案件140126件,同比下降1.35%;而审执结140736件,同比上升10.45%。从收结案比看,徐州中院为90.39%,同比上升3.83%,基层法院为95.59%,同比上升10.11%。徐州中院院长马荣解释说,这反映出在没有审判质效指标考评的状态下,广大法官并没有消极办案、拖延办案。数据还同时说明法官的办案效率有所提高,这与没有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案访比等办案质量效果考核指标有关。另外,基层法院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率同比也下降了16.34%,说明原、被告双方依据调解书履行义务的比例上升,调解质量有了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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