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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方案出炉,万亿元级电改市场启动在即

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李跃群
2015-03-22 00:3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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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已经在此前业内热议的“四放开一独立”基础上悄然变化。 东方IC 资料

        在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近90天后,新电改方案千呼万唤始出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新电改方案已于3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以【2015】9号文的文件形式正式下发。文件标题即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至于最终是否公开,仍是未知数。

        9号文的落定与下发,意味着备受瞩目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终于迈出坚实的第一步。由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过会后迟迟未见真章,外界对新电改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公布时间的猜测一度呈现信息过载。

        从国家主席习近平2014年6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要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到9号文签发,已过了9个月。而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电改5号文,到此番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电改9号文,整整经历13年之久。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对比新电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与最终下发的9号文后发现,原来业内热议的“四放开一独立”电改主要思路已悄然变化。9号文显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包括:

        ——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也就是说,原先的“四放开”最终变成了“三放开”,草案中的“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的说法,被“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取代。

        此前,业内一致认为新电改方案的内容偏缓和,改革力度不及2002年电改5号文,售电业务市场放开是其最大亮点。对此,9号文明确规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同时,可参与售电的主体包括: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

        ——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

        ——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以上售电主体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

        这无疑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无穷的想象空间。申万宏源电力行业分析师刘晓宁认为,“全国5.5 万亿度售电对应的万亿元级别市场即将开启。”

        多名业内人士认为,此轮电力体制改革发生在全国电力富足的背景下,因此并不会立即在全国铺开,而是会优先选择试点先行。方正证券电力设备周紫光团队在报告中称,预计第一批售电牌照将发放给试点区域内拥有国资背景的发电公司。

        当然,9号文作为新电改的总体方案,只是框架性的内容。具体如何实施,依然要看与之配套的操作性细则文件。有业内知情人士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日前实施细则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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