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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利好消息停不下来,万亿级股票质押资金要出笼?

澎湃新闻记者 唐莹莹
2015-03-18 08: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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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分析称,试行《指引》中增加融出资金总额限制,这让券商可融出资金更多,对券商来说是个大利好。 东方IC 资料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最新公告,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简称试行《指引》),要求券商自有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去年9月,协会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中,将证券公司自有融出资金余额限定为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而17日发布的试行《指引》中,提高了该比例。

        所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简单说来,就是用股票抵押贷款。

        业内人士分析称,试行《指引》中增加融出资金总额限制,这让券商可融出资金更多,对券商来说是个大利好。

        此外,试行《指引》还限制了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的上限,要求单一融入方累计最大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这意味着,单一客户可融资的余额最多为券商可融出资金余额的二十分之一。

        试行《指引》指出,对于单一标的证券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过50%的、标的证券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的、标的证券近期涨幅较高的、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的、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以及证券公司认为存在风险较大的其他情形的情形,证券公司应当审慎评估质押该标的证券的风险。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自开闸以来,全行业的业务规模增长迅猛,风险也在积聚。因此,中证协出台的试行《指引》旨在规范该业务的风险管理行为。不过,前述业内人士表示,这项业务原本风险并不高,只有当出现大面积的系统性风险时,才会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数据,自2013年6月该业务开展以来,截至今年3月16日,两市购回交易金额已逾239.2亿,其中沪市购回交易金额约151.79亿元;深市购回交易金额约87.41亿元。

        华泰证券非银分析师罗毅对此评价,试行《指引》只适用于股票质押,与两融无关。

        罗毅称,股票质押离上限很远,空间广阔。2014年底证券行业净资本6800亿元,可支撑1.36万亿股票质押资金出借,而目前券商出借资金3400亿元左右,长征只走了四分之一,未来的路还很宽广。

        此外,证监会多次鼓励券商补充资本金,推动股票质押上限也不断上移。罗毅表示,“不怕股票质押触及上限,就怕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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