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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 司改会给律师行业带来新气象

澎湃新闻记者 刘旌
2015-03-13 22:02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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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 澎湃新闻记者 刘旌 图

        “所谓律师,就是那个将天平抬平的角色。”

        3月10日下午,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这样定义律师的角色。

        他认为,司改已经给律师行业带来了许多改变。比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但他也指出,一些地区律师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执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推动完善。他还表示,一些地方仍存在律师协会会长由有司法行政职务的官员担任的现象,“这是不应该的”。

        在谈及“死磕”现象时,他强调“不能一刀切”。“依法维权,或对违法行为的抗争,有时可以任性,‘死磕’也应理解;但对一些极端的、非理性甚至无法无据或者违法的‘死磕’现象,不仅必须纠正并且应该及时依法处理。”        

        澎湃新闻:过去一年,司法改革是司法领域最高频的词汇,你认为司改会对律师带来什么?

        王俊峰: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司改必然会对律师行业发展多方面产生影响,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带来新的气象与活力。

        司改要尊重法治本身的科学性,其核心之一是保障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准确实施。这就要求确保司法工作的独立公正,杜绝一切干涉干预司法工作的行为。司改的核心内容都要往这个方向和目标上靠。要说司改之于律师,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尊重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无论是对律师执业本身,还是行业的管理工作。

        澎湃新闻:去年,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曾经提到,律师是法官的监督者,你怎么看?

        王俊峰:同意这种说法。

        其实,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律师也好,三者的职业目标都是一致的,就是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的职责和角色定位,这样才能让法律得到准确的实施。

        换句话说,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检、审两方面都具有公权力,如果没有一个专业的力量来代表私权,就有可能出现失衡。律师,其职责正是全力以其法律专业的力量将法律天平的另一侧抬平的重要角色。

        澎湃新闻:前段时间,上海市检察院开出最严“回避令”,规定现有检察人员配偶、子女是执业律师又不愿退出的,不能遴选为纳入员额管理的检察官。你怎么看待这一规定?

        王俊峰:应该说,在中国目前的社情和阶段发展状况下,这种规定是有意义的。

        现实表明,整个社会法律的意识依旧有待提高,对公权的制约力仍有多方面局限,特别是传统的官本位和人情理念,使严格的法治社会实现难以在短时期完成。因此,在特定时期采取这种对特殊权力机构人员的特殊约束,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广泛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的提升,对权力监督和约束能力的加强,那时应该就不需要这种规定了。

        据我了解,在一些法治水平较为发达的国家,就没有这类规定。相反,他们会很以法律之家为荣,比如家族几代人都是从事法律职业,既有法官和检察官,也有律师。

        澎湃新闻:去年,最高检曾下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其中谈到,要坚决纠正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彻底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你认为,现在这“三大难”情况有所改善了吗?

        王俊峰:我认为改善还是很明显的。尤其是近两年,随着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开始实施,这方面问题也朝着逐渐变好的方向发展。但是,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一些个别地区、个别司法人员,有意或者习惯性刁难律师工作的行为还存在,并没有达到法律的要求。

        其实,理想的法治环境下,律师执业环境的完善不需要通过下发文件等方式来解决;反之,在法治不发达的状况下,单靠下文也不会根本解决。这种情况的切实改变需要整个社会的法治进步去推动。

        但在治本不易的情况下,下大力气从治标入手也是必要的。所以我们必须要给最高检点赞。

        澎湃新闻:近几年,有一个名词经常被司法人挂在嘴边,叫“死磕派”律师。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王俊峰:我认为,这还是要根据个案来评价。

        总理说了,“大道至简、有权不能任性”。反过来,对于反腐,我们就要任性,就是要磕到底,不能有什么“差不多就行了”的说法。

        那为老百姓维权呢?我认为,如果是依法维权,“死磕”是可以理解的,不能“一刀切”。依法的维权,或对违法行为的抗争,有时可以任性,“死磕”也应理解;但对一些极端的、非理性甚至无法无据或者违法的“死磕”行为,不仅必须纠正,甚至应该及时依法处理。

        澎湃新闻:大家往往会有这样一种看法:相较于公检法,律师这一方可能要弱势一些。

        王俊峰:中国有一种传统的说法,就是官比民“大”。在一个良性的法治环境下,本不应该存在谁强谁弱的问题。只有在公权力泛滥之后,才会有强弱之分。如果大家都能坚持法治的科学性、坚持法律职业的专业独立性,就不会有谁强谁弱的现象或说法。

        这些年来,在律师权益保护方面,协会做了不少工作,但这些工作离我们广大律师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差得很远,所以我内心充满歉疚。相信随着国家法治的进步,律师的执业环境会有不断的改善。

        澎湃新闻:怎么理解司法局和律协之间的关系?

        王俊峰:依照法律,司法厅(局)是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监督机构,律协的发展,和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也是分不开的。

        不过,多年来,协会工作也存在着过多行政干预和管控的情况,比如现在各地仍有一些律协的会长是由司法行政官员直接担任的,我认为这是不应该的,接下来应逐步改变这种情况。

        律师这个行业的未来发展,不仅是加强其专业独立性,也要加强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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