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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越南籍秘书长称中国“九线段”非法,党媒敦请其自重
【编者按】
3月12日出版人民日报海外版“望海楼”专栏刊发文章,题为《请黎良明秘书长自重》,作者是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沈丁立。
文章措辞激烈,对于近期东盟秘书长就南海问题所表达的言词提出了批评。文章指出,作为国际组织的秘书长,黎良明却为越南或与其类似利益观的国家以及人们说话,以致于同所在组织东盟的一以贯之的南海政策相违背。针对此种霸道与任性,文章指出,敦请黎良明秘书长自重,越南外交官出任东盟核心官职,是全体成员国对越南的尊重,应表现出与此重托相称的素养。全文如下:
东盟秘书长黎良明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不合法,并称南海正在发生的一些事情使南海形势进一步复杂化,影响了东盟共同体建设。
人们不禁诧异:这位秘书长所说的法律标准是什么?他是何方神圣?他有何资格说这些?究竟是谁在影响南海稳定以及东盟建设?
首先,中国提出的“九段线”主张了什么?有三点。其一,“九段线”中方一侧所有岛礁属于中国。其二,这些岛礁周围水域属于中国。其三,在“九段线”中方一侧的其他水域中方有使用权。中国有何依据?也有三点。其一,中方最早发现并使用了这些岛礁,在历史上一再以各种方式提出诉求,并于上世纪40年代末全面完整地提出了岛礁主权诉求。其二,在中国于上世纪提出全面完整诉求时,其他各方未提不同意见,有的国家甚至在此后半个世纪中还多次以国内法形式明确表示这些岛礁不属本方。其三,有的国家,比如越南,曾以行政当局的外交文书方式,明确表示这些岛礁属于中国。
但是,这样的国家,比如越南,出尔反尔,如今否认其当初确认这些岛礁属于中国的文书的合法性。这样的国家不仅使用武力非法鲸吞中国海上国土,甚至变本加厉地通过国家海洋法以图将其侵略所获合法化、永久化。反过来,还说是中国的“九段线”不合法。不合什么法?大概是指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殊不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谈如何使用海洋,不谈海洋岛礁主权。要谈岛礁主权,恰恰是越南等国违反了《联合国宪章》,侵吞中国海上国土,蚕食中国海洋主权。
其次,黎良明秘书长何许人也?起一下底,不难发现他是越南人。难怪作为国际组织的秘书长,他有激情要为越南或与其类似利益观的国家以及人们说话。黎良明先生1975年入职越南外交部,连续在越外交部供职37年,官拜大使、司长以及越南驻联合国代表,算是副部级官员。2012年,他作为唯一候选人获得一致支持,出任东盟秘书长。
作为资深外交官,秘书长先生理应遵守行规。外交官代表国家,讲话必须得到政府授权,至少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作为国际组织的秘书长,讲话必须得到所在组织的授权,至少不得同其现有政策相悖。请问一下:东盟作为一个国际组织,什么时候认为“九段线”主张不合法了?只要稍有一点常识,就会知道东盟的共识制决策,也就不难明白东盟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永远不会主张“九段线”非法。
最后,敦请黎良明秘书长自重。越南外交官出任东盟核心官职,是全体成员国对越南的尊重,应表现出与此重托相称的素养。外交官也有祖国,不可能没有国家利益。但作为国际公务员,讲话还得遵守国际规则,不可十分任性。关于南海岛礁以及相关海洋权益确实存在很多争议,不仅存在于中越、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也存在于其他的南海相邻国家之间。有分歧,理应通过谈判解决,或者搁置分歧先行合作,而非以国际组织秘书长身份,在并未获得成员国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个人或自己国家的意见,强加给该组织所有成员国。黎良明秘书长如此霸道,才确实使南海形势进一步复杂化,也势必影响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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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秘书长黎良明称南海“九段线”主张不合法
东盟秘书长黎良明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不合法,并称南海正在发生的一些事情使南海形势进一步复杂化,影响东盟共同体建设等。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3月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奉劝东盟秘书长恪守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中立立场,不要假公济私,多为中国—东盟关系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洪磊指出,黎良明先生身为东盟秘书长,在南海问题上多次发表不符合事实且与其身份极为不符的倾向性言论,严重背离了东盟及其秘书处在有关问题上理应坚持的中立立场,损害了东盟作为一个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形象。东盟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东盟,它是属于东盟大家庭的。
“我们奉劝黎良明先生做好东盟秘书长职责内的事情,恪守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中立立场,不要假公济私,多为中国—东盟关系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洪磊说。
“九段线”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界线叫做国界线,包括已定国界、未定国界以及特殊的政治、军事分界。在地图上这三种国界是用不同的符号标注的,不可混淆。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中,在南中国海中存在一条由9条断续的线组成的U形线,通常称为“九段线”。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根据1943年12月签署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7月签署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10月25日开始收复台湾,随后则正式收复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为了使确定的南海领土范围具体化,1947年12月1日,民国政府内政部重新审定南海诸岛地名172个,并进行公告。原南沙群岛改名为中沙群岛,团沙群岛改名为南沙群岛。同时还出版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在南海标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群岛,并采用四群岛的最外缘岛礁与邻国海岸线之间的中线在其周边标绘了11条断续线,线的最南端标在北纬4°左右。这就是在中国南海地图上正式标出的U形断续线。
1948年2月,民国政府将此图收入《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公开发行。因该线的形状像英文字母“U”,故称其为“U形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政府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上这条断续线,只是在1953年将11段断续线去掉北部湾、东京湾2段,改为9段断续线。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关于领海的声明中规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至此,就中国立场而言,涉及南海的“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已经明确了。
在1947年民国政府最初的11条断续线公布之时,当时的国际社会并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周边的东南亚国家也从未提出过外交抗议。许多国家包括南海周边国家以及苏联、日本、法国、德国、英国出版的地图上也画上了11条断续线,并注明归属中国。
但在签署《旧金山对日和约》时,情况发生了变化。美、英应法国的要求,把西沙和南沙群岛的处理包括在条约之中,并同意法国将其盟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都带到会议上,而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却没有被邀请参加会议。
在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草案中,美、英故意不提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归还问题,为以后的南海领土争端埋下了祸根。更严重的是,和约仅写日本放弃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一切权利,而没有明确指出将其归还中国。
《旧金山对日合约》为南海周边新独立的东南亚国家提供了争夺南海领土的机会,为以后的南海争议埋下了祸根。(据新华网、新浪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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